yang91 说: 从你这次长登后再连续住满三年. 点击展开...
philinux 说: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只要你的枫叶卡没有过期能进到加国来,在这之后的4年内连续住满3年就能入籍? 点击展开...
nikii 说: 再接上面的例子,比如,你在2011年10月1日提出申请入籍,移民官就看从2007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你是否住满三年. 和那个5年住2年没关系,只是,如果这个条件没满足,也就没有后一个条件了. 我是不是太罗嗦了.自己汗一个. 点击展开...
nikii 说: 5年内住2年,和四年内住满3年,是没有关联关系单独计算的. 比如,我2005年1月1日短登,2005年1月2日返回.那么,最晚,要在2008年1月2日再次登陆,然后住两年到2010年1月1日,这样可以保留永久居民的权利. 按照上面登陆日子算,2008年1月2日登陆,4年住满三年,中间回国一年,到2012年1月2日,可以申请入籍考试. 当然,每一年是按多少天的,360或365,这个我没记住. 长老她妈,现在还晕吗? 点击展开...
czsurgeon 说: 你要在4年中连续住满3年就可以入籍,5年中住满2年可以保持你的枫叶卡,所以你的情况是到你枫叶卡失效的时候,如果你没有满足入籍条件,但你住满了2年,你就可以换发新的枫叶卡,然后接着住满1年多,合计满3年了就可以申请入籍, 点击展开...
lamjin 说: 不满足永久居住要求肯定不满足入籍条件。 满足入籍条件的肯定满足永久居住要求。 点击展开...
北京的Lilian 说: 更晕了。 点击展开...
nikii 说: 单从逻辑关系看,后一条不成立. 呵呵,GRE还要努力.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