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有资格入籍么?

游客

Guest
今天翻出来一份资料,说入籍的条件是在登陆后的4年内,住满3年。

屈指一算,似乎我们已经失去入籍资格了?

我们第一次登陆是2005年4月8日,也就是说在2009年4月8日之前,我们要住满3年,才能够入籍?(按字面理解的确是这样的)

可是我们短登只有二十天左右,这次去,打算长登,现在是2007年的4月份了,到2009年的4月8日之前,我最多也只能住满2年多几天了。

是不是这样就不能申请入籍了???

虽然对入籍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想好,但是我们还没想好的事情就已经没戏了,这种感觉像吃了个死苍蝇,:wdb14: :wd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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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CIC网站。
据说你现在长登后连续住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国籍了。
如果中途回国则需要在枫叶卡到期前申请枫卡延期,枫卡延期的条件是累计5年内累计住够2年即可。

所以,你不用担心啦。:wd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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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只要你的枫叶卡没有过期能进到加国来,在这之后的4年内连续住满3年就能入籍?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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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只要你的枫叶卡没有过期能进到加国来,在这之后的4年内连续住满3年就能入籍?
不需要连续住满3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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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是从你申请入籍时, 往前数四年,看这四年你是否住满了3年,满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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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没错,不用连续的,只要从申请之日起往回算,四年内住满三年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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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住2年,和四年内住满3年,是没有关联关系单独计算的.

比如,我2005年1月1日短登,2005年1月2日返回.那么,最晚,要在2008年1月2日再次登陆,然后住两年到2010年1月1日,这样可以保留永久居民的权利.

按照上面登陆日子算,2008年1月2日登陆,4年住满三年,中间回国一年,到2012年1月2日,可以申请入籍考试.

当然,每一年是按多少天的,360或365,这个我没记住.

长老她妈,现在还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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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上面的例子,比如,你在2011年10月1日提出申请入籍,移民官就看从2007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你是否住满三年.

和那个5年住2年没关系,只是,如果这个条件没满足,也就没有后一个条件了.

我是不是太罗嗦了.自己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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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討論過,似乎這樣算。。。五年滿兩年是跟pr卡有效期有關。
四年滿三年是和你申請之日有關。。。不知道總結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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