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 首先, 我从来没有说你是没有诚信的人, 不知你的推理从何而来. 其次, 我说"警察要你协助调查", 意思是让警察帮你找卖卡人. 这比你告T&T最后可能牵涉到警方的结果要直接的多. 第三, 我奉劝你一句,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T&T侵犯了你的权益, 最好不要打官司, 在加拿大打官司, 费时费力, 当然你有钱有闲那另当别论. 最后, 我希望你理解我想帮你的. 但是我真的感觉到"好心被当成了驴肝废"的悲哀.
另外, 据我所知, 在北美的法律是假定被告人是有罪的, 如果被告认为自己无罪, 这和中国的法律还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