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楼主,刚看到这个帖子,请教几个境外申请团聚的问题:
1,申请人离婚判决有孩子的抚养权,5604表格,同意孩子出国公证,原配偶不同意做。这种情况,可以保留孩子申请权,先申请大人吗?
2,可以在递交申请之前先去体检吗?还是必须要接到体检通知才能去?
3,对于担保人的收入,有要求吗?
4,结婚前申请过两次旅游签证,都被拒,那时没提供担保人信息,其实已经恋爱了(当时也没想过以后怎么解释)这种情况严重吗?需要在解释信里说明吗?
5,二签被拒后不到一个月结婚,这会被认为是移民倾向吗?
对于这些,当时确实没考虑以后怎么解释的问题。就想着赶快能申请团聚在一起,现在觉得挺麻烦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