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楼主把旅游目的弄得太复杂了. 其实现在申请加国visitor签证, 内含了包括探亲和旅游在内的好几个子类别(都是给签发十年往返多次), 贴到护照上的没有任何区别.
准备材料,写邀请信,无非是要给VO讲一个故事,我的感觉是奔着探亲这条路去准备材料的,风险要大于单纯往旅游上面靠的.
因为以探亲名义邀请父母过来,往往无意间就把故事的情节搞的比较复杂,家庭关系证明,在加亲属经济状况,有无滞留不归可能,等等等等...让VO理解和分析起剧情来比较费劲; 而以单纯旅游的剧情来申请,就要简单了很多 - 老人有钱有闲国内有房有退休金,来回路费自己掏(谁会去查?),加国有亲戚负责食宿和伴游, 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