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也刚刚拒签第三次,我只申请我妈妈,爸爸留在国内工作,爸爸承担妈妈旅游费用,第一次因为白本、旅游目的、邀请人收入没达LICO、第二次因为我婚姻状态没解释清楚,签证官认为材料有假,另外没提交我的财产证明,我重新强调我妈妈是自己承担费用,然后签证官认为我是没能力在加生活,我妈是过来照顾我,另外还有国内关系不紧密,所以会逗留,第三次补充了婚姻状态的说明和文件,我在职信跟银行记录,其实妈妈跟爸爸银行总共都有15W,拒签原因是行程安排的长度,国内关系不紧密,认为我妈妈不够资金支持旅游费用。
其实真不知道要准备多少才够,我写了在加拿大逗留一个月,大概会用3500加币,银行存款都有15W(加币大概25000)了,行程只安排去几个很简单的地方,住我的吃我的,根本用不了多少钱。这三次旅游目的都是写探亲,估计第四次申请写旅游可能会好点吧。总觉得写探亲拒签几率好高,要求也很高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