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已经拒签两次了,正在准备第三次签证,其实我个人认为不是父母的财产问题,也不是签证官认为他们不够钱支付旅游费用,而是LZ的财产问题,因为我也遇到这个情况,两次申请都是说明父母自己承担费用的,第一次申请我有提供我几个月总共几千的工资收入证明,拒签说我LICO不够,没有提供NOA,当然还有很多我妈妈旅游目的,旅游历史等等等,我其实明明就递普通旅游签证,谈什么LICO,然后第二次我干脆把我所有的财产证明删了,然后妈妈办了美签,去了新加坡,马来西亚,甚至让我美国的叔叔写了邀请信,说明白我们是美加一起旅游和探亲,妈妈来加拿大之后会和我一起去美国,但是拒签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说我没有提供收入证明,签证官认为我在加拿大无法自理生活,需要我妈来照顾我。我也有了宝宝,明年2月生,但我不敢写,因为觉得签证官就是认为我需要照顾,我妈才会在加拿大逗留。
所以个人认为了,从签证官角度出发,LZ正在拿政府补助,你妻子怀孕无法工作(将来),那你父母过来照顾你们的机会很大,逗留机会也很大,固然就拒签了。不过其实加拿大签证很坑,你钱太多,他们又会说你有移民倾向,喜欢留在加拿大,你很可能逗留之类的理由,所以钱多钱少都是错的感觉。
谢谢热心回答!
确实是挺坑的。去年我太太的收入就是工资加失业金。但是今年失业金领完了,又怀孕了,也没办法出去工作了。
这几年忙着读书,假期都利用了,没时间回去看望父母。本想着毕业了,让父母过来参加毕业典礼,也算是给父母的一个回报吧,这些年对我们的支持。
这次又拒签了。
申请调档了,看看具体是什么原因。
都不敢再贸然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