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的婚姻法,在夫妻离婚时处理家庭用房的基本原则是∶无论家庭用房是由婚前哪一方购买,及支付了多少购房款,
也无论家庭用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均可要求对该家庭用房进行分割。
加拿大家庭法Family Law的财产分配
1。婚后财产平分。如果夫妻结婚5年离婚,期间丈夫共挣了一百万,女方不工作,婚后财产就是一百万,即便女方不做家务天天还在家吵闹,她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一方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反过来,女的挣一百万,男的不工作还天天在家打老婆,他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很简单的算术。
2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不用来平分。先别高兴,财产的增值部分要平分。比如丈夫婚前有20万已经付清的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值30万,那么增值的10万要平分。也许立法者认为,房价上涨是由于男人娶了老婆后蓬荜生辉的结果,所以女人应该得一半?如果丈夫以为卖了房子,自己能得婚前的20万+平分的5万=25万,看了下一条再算算吧。
3 家庭法规定Matrimonial Home,
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就算是男人婚前全付清的,也要平分,如果夫妻有多个房子,起码一个,也许所有的房子都会用来平分。上面例子中的夫妻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卖房后各得15万,即便所有的房款都是丈夫付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资产,Matrimonial Home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也是最好最贵的房子,这条平分家庭最贵财产的法律,对于很多人来说,和平分家庭所有财产(婚前+婚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法律,本质上是否定了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