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illaSky_2013 说: 不是很明白您老公的情況。 首先,他是公民還是永久居民?據我所知,需要填寫ETA(2016年加拿大才開始需要ETA) 的都不是公民或居民吧?那麽,他是最近才變成永居?在他申請永居的時候是怎麽填寫的matrital status? 然后,為什么不能照實寫已經離婚呢?離婚證明不是英文或法文,做個公正翻譯就行了。前配偶如果不是通過你先生那么復雜永居,或你先生不是通過擔保變成永居,只需要記得她的名字及出生年月就可以了。沒有那么復雜,比寫成SINGLE,然后擔驚受怕來得容易吧。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