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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加拿大的法律就是鼓励走婚,抵制结婚和同居(comm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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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_huang : 2020-07-03#1
在论坛里看了好多关于房屋的posts,发现,加拿大的法律根本不鼓励结婚,也不鼓励同居。
最坑人的是matrimonial home这个概念,居然其中一方婚前财产也要平分,这不是坑人吗。
而且,common law的同居居然也视为这种可以平分的情况,太坑人了。

还有,一家人只能由一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common law和marriage都算一家人了。

那,为了传宗接代,走婚不是最合适了吗。不同居,不结婚,两人看上了,晚上一起交配,
交配结束后,各自回家,既不算同居,也不算结婚,更不算common law,这样子,两家人,
可以有两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不用担心坑人的matrimonial home概念,还能免除
capital gain,多好啊。

男的不用担心女的占自己便宜,女的也不用担心男的占自己便宜,反正,只要是自己的孩子,
法律就支持抚养费。

佩奇 : 2020-07-03#2
这样太遗憾了,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是如此美好的事情,就会与你失之交臂了。

政府也需要每个父母对自己的子女负责,而不是把责任推给政府或者别人。

ELXZ : 2020-07-03#3
在论坛里看了好多关于房屋的posts,发现,加拿大的法律根本不鼓励结婚,也不鼓励同居。
最坑人的是matrimonial home这个概念,居然其中一方婚前财产也要平分,这不是坑人吗。
而且,common law的同居居然也视为这种可以平分的情况,太坑人了。

还有,一家人只能由一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common law和marriage都算一家人了。

那,为了传宗接代,走婚不是最合适了吗。不同居,不结婚,两人看上了,晚上一起交配,
交配结束后,各自回家,既不算同居,也不算结婚,更不算common law,这样子,两家人,
可以有两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不用担心坑人的matrimonial home概念,还能免除
capital gain,多好啊。

男的不用担心女的占自己便宜,女的也不用担心男的占自己便宜,反正,只要是自己的孩子,
法律就支持抚养费。
是这样的,这里高薪白男白女都是单身的多,连同居都没有,没孩子,就是怕分割财产,穷的,从高中开始就当单亲母亲,领福利,生一大堆孩子,也不知道孩子们的爹是谁,结果就是优秀基因无法遗传,孬种和野种却越来越多,恶性循环,对孩子只生不教,孩子们将来还是走父母的老路。

sherlock : 2020-07-03#4
确实是,发现这里高薪的白男白女结婚的确实不多,不知道是不是财产的因素,知道好几个,都是3层的townhouses一个人住

ELXZ : 2020-07-03#5
确实是,发现这里高薪的白男白女结婚的确实不多,不知道是不是财产的因素,知道好几个,都是3层的townhouses一个人住
就是财产的原因,不保护婚前财产。知道不少年薪最起码15万以上的,有的二三十万的,都50多岁了,都是单身无孩,想想这么过一辈子挺没意思的。

KDA2018 : 2020-07-04#6
就是财产的原因,不保护婚前财产。知道不少年薪最起码15万以上的,有的二三十万的,都50多岁了,都是单身无孩,想想这么过一辈子挺没意思的。
人家过得可潇洒了。没结婚、没孩子不等于生活无趣。
婚前财产可以公正的,应该不是财产问题,而是独立性、没找到合适的人、不稀里糊涂结婚的问题。

jimmy_huang : 2020-07-04#7
人家过得可潇洒了。没结婚、没孩子不等于生活无趣。
婚前财产可以公正的,应该不是财产问题,而是独立性、没找到合适的人、不稀里糊涂结婚的问题。
公证了或者婚前协议,就可以对抗matrimonial home吗?

KDA2018 : 2020-07-04#8
公证了或者婚前协议,就可以对抗matrimonial home吗?
不能说对抗,而是分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具体情况可咨询律师。

ELXZ : 2020-07-04#9
人家过得可潇洒了。没结婚、没孩子不等于生活无趣。
婚前财产可以公正的,应该不是财产问题,而是独立性、没找到合适的人、不稀里糊涂结婚的问题。
知道有婚前公正,对方要签字,如果做婚前公正,就没意思了,谁还有情绪跟那个人结婚?

KDA2018 : 2020-07-04#10
知道有婚前公正,对方要签字,如果做婚前公正,就没意思了,谁还有情绪跟那个人结婚?
爱情很美好,婚姻很现实,没人能保证婚姻永远不变,人也永远不变。如果有信仰或其它约束的夫妻,或许会结实些。

jimmy_huang : 2020-07-04#11
知道有婚前公正,对方要签字,如果做婚前公正,就没意思了,谁还有情绪跟那个人结婚?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在于,matrimonial home可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分清楚也没用啊。婚前财产,共同居住,就能被认定为matrimonial home,就算是婚前财产一样要被平分。

看样子,要弄prenup才行,但是,那也得写好了,不能仅仅分清楚财产权,还得把matrimonial honme专门处理下,毕竟,这玩意的平分,依据可不是共同财产。

jassy2007 : 2020-07-04#12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在于,matrimonial home可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分清楚也没用啊。婚前财产,共同居住,就能被认定为matrimonial home,就算是婚前财产一样要被平分。

看样子,要弄prenup才行,但是,那也得写好了,不能仅仅分清楚财产权,还得把matrimonial honme专门处理下,毕竟,这玩意的平分,依据可不是共同财产。
共同居住屋可以公证,只是公证后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该是双方分享。
你们为什么不看好的方面,比如如果一方多年在家带孩子,离婚时,另一方必须在离婚后付赡养费,充分承认他们在家的付出和劳动。像在国内,说被抛弃就抛弃,凄惨而无处讨要公道。
我曾经看过一个案例,男方带孩子养家,女方学医。女方开始行医收入高后,要求离婚,法院认定女方成功有男方的贡献,判决女方付男方配偶赡养费。
真有疑虑,可以男女方出资一样份额共同买个房子,一起还贷。
好多人不结婚,还真不是为这个。这里的人独立,经济压力小的人结婚冲动本身会弱。婚姻本身也具有改善经济状况的功能。

jassy2007 : 2020-07-04#13
我一个西人同事离婚,孩子才几岁,本该分一半房产,他自己为了孩子在原屋和妈妈健康成长,一直等到孩子长大才找女方要那一半房款。孩子受益啊。
这里家庭法关于离婚的判决是把孩子利益放在第一。
我这个法律体系觉得有很多优点,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sherlock : 2020-07-04#14
我觉得这个marital home解除了国内那种结婚男的必须靠父母买房的观念,不管谁买,离婚都是一人一半,这个挺好的,结婚两个人共同起点奋斗,以后各自父母留的可以只是各自的孩子,这不是挺好的吗

Tianhai : 2020-07-04#15
走婚?也就是性伙伴?
楼主怕吃亏。其实很简单,怕吃亏的话:楼主有房产,就走婚。楼主没有房产,对方有房产,马上想办法结婚。
楼主是不是吃肉算到小数点两位的那位?

sherlock : 2020-07-04#16
这里年轻女的结婚前买公寓的也很多,不过一结婚就搬到男的那里去,不管男的是租还是买,可能也有这层考虑,而且这里感觉比国内更考虑考“门当户对”,女的一般没合适的单着也不嫁,

jimmy_huang : 2020-07-04#17
这里年轻女的结婚前买公寓的也很多,不过一结婚就搬到男的那里去,不管男的是租还是买,可能也有这层考虑,而且这里感觉比国内更考虑考“门当户对”,女的一般没合适的单着也不嫁,
没想到加拿大也是这样的国家,总是让男的吃亏啊。这下子,我没动力买房了。

sherlock : 2020-07-04#18
怎么让男的吃亏呢,女的公寓是婚前买的呀,男的也可以啊,结婚重新租个大点的房子,一起住呗,就算有魅力能住女的房子,也不能不付自己那份租金啊,这里老外不都是AA的吗,(这个我不清楚,都是看电视剧的,或者家有老外具体谈谈)

sherlock : 2020-07-04#19
是呀,千万别做克扣吃饭费用去买房的傻事

宇航员 : 2021-04-27#20
在论坛里看了好多关于房屋的posts,发现,加拿大的法律根本不鼓励结婚,也不鼓励同居。
最坑人的是matrimonial home这个概念,居然其中一方婚前财产也要平分,这不是坑人吗。
而且,common law的同居居然也视为这种可以平分的情况,太坑人了。

还有,一家人只能由一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common law和marriage都算一家人了。

那,为了传宗接代,走婚不是最合适了吗。不同居,不结婚,两人看上了,晚上一起交配,
交配结束后,各自回家,既不算同居,也不算结婚,更不算common law,这样子,两家人,
可以有两个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不用担心坑人的matrimonial home概念,还能免除
capital gain,多好啊。

男的不用担心女的占自己便宜,女的也不用担心男的占自己便宜,反正,只要是自己的孩子,
法律就支持抚养费。
你才知道啊?😊

北美(不光是加拿大)
还有三大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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