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帖子让我想起当年在多伦多蹲移民监时在一朋友家小住时发生的故事。
朋友妻好心想给我们做顿鸭子吃,她先把几只鸭子用卤汁泡了一夜,然后逐一悬挂在porch房檐的一溜挂钩上风干。他家房临街,进深短,所以,从街上路过就能一览无余。我出去办事回来老远就看见这溜绞刑中的裸体鸭子,鸭身下端还滴滴答答深红色卤汁,不知道还以为是鸭血。本能地我就觉得不妥,至少是有碍观瞻。进屋我赶紧跟朋友妻说能否挂到后院或者厨房里。大姐一脸的不爽,一言不发转身就上楼了。我一看,苗头不对,人家本来是为招待我费这么大劲做鸭子给我吃,我还说三道四。于是我调头进屋不敢出声了。
第二天早晨信箱里一封没有邮票的来信,因为楼主不懂英语,我受累给翻译。果不其然,是邻居的投诉。茹毛饮血的洋鬼子认为这么上刑鸭子实属骇人听闻,让整个community男女老幼都深感惊恐。
从那以后,我每次看到小区树立的NEIGHBOURHOOD WATCH的牌子上那个大眼珠子,内心都有所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