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收入可以平摊到夫妻两人头上,收入低的那个摊分部分交的税低。我有没有理解错?
夫妻co-own可以平摊, 也可以60/40, 70/30等等, 但percentage of ownership不要变我乱猜,取决你们是不是 joint owner。
请问什么叫“可分割土地的房子”? 谢谢!回头看几十年房价虽有起落但总是涨的,所以只要手里保持一定的现金流(能付三年以上按揭)就不怕失业、不怕房价跌,跌下来总会涨上去的,长远看房产还是保值、增值的。卡尔加里的房价与加拿大其它城市比应该还是有潜力的,应该是较低的。比什么:1、比经济发展前景;2、比失业率;3、比家庭平均收入(房价收入比);4、比人口增长率;5、比租金与房价的比值;如果资金紧张,可以先买好区、老区就离市中心近的区里面的老房、小房但地大的房子,特别是那些可分割土地的房子,自己先住下来,过些年等有条件了再换大房子、新房子,哪个是这个房子一定为你挣不少钱。现在在一些离市中心较近的地区最低30多万都能买到一所独立的、可分割土地的房子。
Co-owned 和 joint-owned有没有不同?
想请教逍遥侯,如果房子就夫妻其中一方名字,日后房子怎么分配?当时老公身份还没拿到,为了减少贷款的麻烦,就写了我一个人名字。如果现在加名字上去,会很贵么?Co-owned 和 joint-owned 同一个意思, 平时说惯了co-own
夫妻Co-own 最常见的是一齐同上Title, 具体形式为Joint Tenant或Tenant in common
两者区别很大, 例如当其中一位owner去世, 而另一位owner还在世
Joint Tenant: 死者的房产利益自动全部归另一位在世owner
Tenant in common: 死者的房产利益归遗产继承人
律师帮买方办理手续时必须先问清楚买家的意图, 就算是夫妻也不能自动用Joint Tenant, 再婚的经常用Tenant in common (受益人可以是前一段婚姻的孩子)
别assume请了律师就高枕无忧, 我用过不同的律师, 最离谱的连地址也搞错.
其他的Co-own形式, 例如跟朋友合伙, 可以有别的形式, 但太长编了, 不展开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