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拿了,公司又往前走着。孩子的留学OFFER已经拿到,英国帝国理工,加拿大麦吉尔,多伦多大学。多年前我明白我无法改变我的丈夫,我希望通过移民彻底摆脱他的家庭。但是命运不济,2006年10月提交申请,91申请里我有部队背景,安全审查拖了很久,最后在一刀切的刀口下侥幸逃过。其实我的丈夫对国外的生活是非常满意的,我们除了家庭观的巨大差异外,其他价值观的差异并不大。所以我敦促孩子接受多大的OFFER,我回北京准备孩子的出国事宜。孩子出国前,丈夫希望孩子去看看他奶奶。我带孩子去了工厂,丈夫把孩子带回了他老家。孩子从老家返回时,我丈夫不要孩子住工厂,我脸色很难看。就在我儿子来工厂前,他的唯一一个不在我们公司的外甥,从重庆过来就在工厂住了几天。公司里有明文规定,非本单位人员禁止留宿。我没和你计较你外甥住没住工厂,你这样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