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解释房地产“摩货”行为(Shadow Flipping)

最后编辑: 2016-02-13
“摩货”行为的结果有三个:
1. 炒高房地产价格
2. 地产经纪和托儿们牟取暴利(代价是真正买家付出不必要的高价,而卖家却不知情)
3. 只有最终买家付了地产交易税。托儿们虽然有可观进账却不用付一分钱税金。
 
加拿大合同法有规定,理论上所有合同都是可转让的
嗯,前提是协议双方都同意。
但“摩货”不是正常的协议转让,而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运作,完全不顾及侵害真正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的漏洞让他们当成了炒作的手段。
 
最后编辑: 2016-02-13

Horse Dragoon

房版板主
愿买愿卖, 买家都不是傻子,经纪靠交易挣佣金, 市场行为, 天经地义,不违法你说啥也是放P!

楼主有本事也去赚呀,别在这儿酸不啦叽的。

。。。。。。。。。。。。。。。。。。。。
 
今天的电台也有讨论这个,我没有听全。好像说是卖家也有责任。因为这种情况大多是因为卖家想省中介费才会发生。如果卖家搞open house,多留时间接offer,应该可以避免。还有,卖家应该知道房子的大概价值在哪里,一般从接offer到成交有2个月以上,如果是这段时间房子涨价了,这就没得怨了。
 
“摩货”行为的结果有三个:
1. 炒高房地产价格
2. 地产经纪和托儿们牟取暴利(代价是真正买家付出不必要的高价,而卖家却不知情)
3. 只有最终买家付了地产交易税。托儿们虽然有可观进账却不用付一分钱税金。

buyer2, buyer3应该算炒家, 而不是托儿, 他们的进账也必须付所得税income tax。
 
今天的电台也有讨论这个,我没有听全。好像说是卖家也有责任。因为这种情况大多是因为卖家想省中介费才会发生。如果卖家搞open house,多留时间接offer,应该可以避免。还有,卖家应该知道房子的大概价值在哪里,一般从接offer到成交有2个月以上,如果是这段时间房子涨价了,这就没得怨了。
这个好像不是一回事。省议员David Eby揭露出来的案例中,经纪自己就充当所谓的“中间”买家,完全是有目的的炒作。
 
有一年我搞定一笔10辆车的订单后,给生产商下了20辆的订单。交车前就涨价了,我没有继续赌下去,让利一半给了别人。马无野草不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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