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本来就是房东那边的,我东西被搬他们没半点动静,就很说明问题了。
警察要有证据才行,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我们租赁合同,警察有什么权利说我们合同结束了,有什么权利说我们自己搬走了。我说我们没搬出去,警察说我们搬出去了,这不很可笑吗?难道我们肚子不饿,警察非要说我们饿了?
房东律师不告诉我们行李在哪里,逼着我去拿钥匙,我一旦拿了钥匙,他们就是要以后在法院上讲我们搬出去了。警察就是在配合他们,对他们搬东西熟视无睹,,按理警察应该管他们没有法院令搬我东西的事情,如果警察管了,房东的阴谋就破掉了。
我现在还在按月付房租,因为我没有同意终止合同。房东律师申请我不能联系房东,就是要停止我支付房租的行为,这样他们在法院上讲我没有支付房租而终止房租合同。这警察又在配合房东他们。
所以,我说那个UBC毕业的律师真很龌龊,有理,就到法院起诉我去,我又没有律师,怕什么呢!搞这些下三滥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