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周围的现实,妈妈带着儿女留守在加拿大,移民的主申请人却放弃身份回国挣钱的事例很多很多,总觉得这种移民是不是钻了一个移民政策的空子,实质上这种移民拿身分是不是合法?
因为技术移民也好投资移民也好,对申请人的语言学历经历特长资产都有严格的要求,实际操作上只是对主申请人有要求,夫妻另一方条件好的可以加分,条件差的也可以跟随主申请人一起移民。那么问题来了,拿到移民身份后,如果主申请人放弃了在加拿大的身份回国挣钱,原本并没有达到移民资格的家属的在加拿大的身份是不是也应该失效?这是不是一种钻移民的空子?
我知道有些国家永居资格是家属捆绑在主申请人身上的,一旦主申请人的身份失效了的话,家属也没有了在留资格,这是不是更合理?
因为技术移民也好投资移民也好,对申请人的语言学历经历特长资产都有严格的要求,实际操作上只是对主申请人有要求,夫妻另一方条件好的可以加分,条件差的也可以跟随主申请人一起移民。那么问题来了,拿到移民身份后,如果主申请人放弃了在加拿大的身份回国挣钱,原本并没有达到移民资格的家属的在加拿大的身份是不是也应该失效?这是不是一种钻移民的空子?
我知道有些国家永居资格是家属捆绑在主申请人身上的,一旦主申请人的身份失效了的话,家属也没有了在留资格,这是不是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