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犯也不等于一无是处,他也曾有善良闪光的地方,相信他很爱他的孩子,如同他的父亲一样觉得自己的儿子是最好的,任何人也无权指责他的儿子,包括他的母亲。对于妻子,他最多看成附属品,他成功的美丽标签,他儿子的免费保姆而已,从采访中他对自己在几个月完成2年的学位的自豪,和妻子7年才完成学位的轻蔑中就可以看出,夫妻关系中他最爱的是自己。
正是牟的那种自命不凡的优越感,盲目的自信和偏执造成了今天的结果。他绝对不能接受的不仅仅是失去孩子的监护权,而是不能接受自己是个失败者,失败的丈夫,失败的父亲,所以他恨妻子,使他优秀完美的人生蒙羞。
是吗?哪些话会把丈夫活活气死?是吗?很多人都这么说, 就算看文字的表面, 我看到一个可爱善良的女生,却没有看到一个实际的,细致的,行动的母亲。看到一个恋爱的女生,却没有看到一个体贴的,温情的,务实的妻子。
胡MM为人妻为人母,仍然停留在恋爱女生的敏感,娇嗔,小感性中,不是吗?如果说这样是一个好母亲那我万万不能同意,如果说这样是一个好妻子,那全中国不知道多少丈夫要活活气死。
如果看文字的内涵。。。。。。。
我知道这种时候说这样的话不合时宜, 我分析胡MM的问题,并不是想说明杀人者可以有任何的借口。只是,痛定思痛, 大家从这个悲剧里应该看到些什么, 对现实生活应当有一点积极的影响才好。
女方有博客做证据。
男方也有对记者说,小孩子曾经对他说不要爷爷、妈妈、弟弟回家的话。
哪个小孩子不爱妈妈,这么小的孩子会说不要妈妈回家这样的话,为什么呢?
我们如果认为死者博客的话是真实的,那么我们凭什么就认定杀人犯的谈话不真实呢?就因为他是杀人犯,我们就剥夺了他说话的权利,认定他的每句话都是谎言?
同情弱者,不需要通过对施暴者喊打喊杀来表现。
我重复我的观点,杀人犯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这样的观念,已经被从法理上否认了。
哪天你和你的家人如果被杀了,我们会引用你的说法。
不管是药家鑫案,还是胡雅婷案,总有事不关己的人来表达自己的高尚情操
爱咖啡滴猫,拜托,你同意我的看法,就多引用一点。你那样引用一句,我误以为你同意Rita_vine 的看法,反对我的看法。
这个男性当事人感觉他缺乏父母的疼爱。他爸爸对待他妈妈的方式对他的影响很大。父母的日常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一个受害者。横行霸道的父母比较容易有暴力倾向的同性别的子女。所以做父母是很大的责任。
我想结婚过的人基本体会过自己心中理想幻灭的过程,同时我认为婚姻不是和自己的理想中的幻觉偶像生活,而是和活生生的人在一起。这就需要允许对方犯错,也允许自己犯错。
但是只能说,我不会再有任何少女的心态来对待婚姻爱情问题。其次,我曾经说如果他想离婚,我可以答应,那是5年前的时候。他当时就哭了,我很意外,他说:“不,我再也找不到象你这么好的人”。我当时实际是很意外的。至于现在,我非常注意给他安全感,我知道他内心是爱我的。我和他没有低贱到,象动物一样生活在一起。我对他有有很深的感情的,但是我必须让理智前行。因为他同样也是一个不成熟的,感情脆弱的人,甚至因为成长的环境,缺乏和人相处的能力。男人有时候更需要女人的支持。千万不要试图去依靠男人,因为他们同样也不坚强,也会理智不健全。
爱,更多地多考虑给与,婚姻更多地是考虑责任,但是一定要好好在精神上和心理上保护好自己。这两者并不矛盾。
我根本就不接受那种认为女人要为男人要死要活地爱的观念。我年轻的时候就没有有过,这可能也和父母的教育有关。也不会有完美的男人的概念。我以前在国内听一些人到中年的女性仍然对某种偶像型的男性特别着迷,小小姑娘一样带着浪漫的情绪和某些抑郁,我就思考怎么了?我自己觉得,女人婚后从35开始,就要逐渐过渡到以温和,接纳,现实和责任为主要人格特点的生命周期中来。到40岁,这个转换应该基本完全建立起来。这是这个生命周期女人应该有的人格成熟度和魅力。
如果我现在是20出头,可能我的跟帖就不是这样。人活在自己的自然生命周期里没有错。婚姻不容易,但是两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任何人都应该为突然的分手或者一方突然的离开人世做好准备。至于相处的每一天,本着现实和感情并重的婚姻道德和责任原则,度过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