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这段视频该如何评论,世界末日?
老老实实承认整体社会风气较低(都不说不如人家了),就有那么难么?
老老实实承认整体社会风气较低(都不说不如人家了),就有那么难么?
刚看过一个帖子,说是在美国,没经过First aid培训的人,只有权报警而无权处理伤者,
这恐怕也就是那个66秒的交通事故里没人敢直接接触伤者的原因。
哦,你不是来打口水仗的?嗯,知道了,你这属于很高等的上网喷两口。等到你觉得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或者已经可以自强不息实力压人一筹了,再来喷一大口。看你拿的是什么证书。普通First Aid是一张complete证书,CPR是专门证书,每一个CPR performer第一件事是说明自己有证,第二件事情是叫周围人拨911,第三件事情是检查呼吸,畅通气管,保证气管畅通,最后决定是否做CPR,一般来说不到万不得已不需要做,因为做CPR需要对胸腔很大的压力,做完以后断个4-5根肋骨很正常。
作为旁观者不敢上前帮忙怕让事情更糟这个可以理解,但是这个不涉及到权不权的问题。有CPR的证证明你能做CPR,但是不意味着你的证过期了或者没有证做了就有法律责任(有效期是1年还是3年),急救同样如此。如果当场有人自发隔离交通并且检查伤员生命特征的话,那会让人感到欣慰。
反观中国的急救课程是相当的不普及,某一次机会正好问到国内高中同学怎么没有学急救,他们说"没有这门课"或者有也没去上,我就觉得长久以往要出事。
再说回佛山这件事情,今后"佛山一十八人众"估计要出名,可悲的是中国制度的不完善,和因此产生的道德偏差,这是"一系列因果"导致的"恶性循环",并不是简单的点状分布。换了我在现场,知道中国救人成本那么高,我也得三思,我必然会经历是否经得起后续一系列"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挣扎,即便最后我决定出手相救。
要从根本上解决,在德治未必行得通的今天,必须严法介入。完全可以学习(不是照搬)新加坡,中国人骨头"贱"千百年前就有了,早就该收收了。这个"贱"可以参考鲁迅先生"中国人的劣根性"。佛山准备立法奖惩,这是好的开始。
小和尚的发言我举双手赞成,我是中国人,我讲究有过有家才有我。国内任何不好的事都是关起门来的事,该杀的杀该剐的剐,中国法制再怎么不堪也有我们中国人自己处理;对外我毫无疑问代表中国利益,不否认事实的存在不等于承认外界评论的合理性,终究,打口水仗是很低等的行为。自强不息,实力压人一筹才是更靠谱的行为。
如果存在有人只是为了上网喷两口,我建议还不如给受害者捐个10刀来的有意义。
这个是绝对支持的
问题是没搞明白大部分国人素质低下、道德沦丧和国家、政府有啥关系?
小和尚你这不是找拍吗?很像当年的央视报道:大兴安岭大火时、接着播报苏联高加索大已烧了十几天了、这叫视线转移法!
首先,我没有说大部分国人素质低下。上文只是说社会风气败坏。我在另一个帖子里面说了,社会风气败坏不是说人人都是恶棍,而是说,没人愿意做好事,面对坏事则袖手旁观。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然后,看你怎么理解“国家”了。如果只是指国土的概念,那没有关系。如果与“政府”同意思,那就有关系。也就是说政府脱不了干系。
南京法官的判案,不要告诉我是个人行为。他在那个位置上,就是代表一个机构。而众所周知在中国司法不是独立的,是名正言顺政府的一部分。
撞死拉倒撞伤一辈子的交规,不要告诉我是私人制定的。
一个制度都能让人们做好事却收获坏结果,这个制度也是烂到家了。
制度也是人制定的?
网上那许多网民一边倒地骂那个法官和那个交规,可以想象如果让他们来制定,结果一定不是那样。难道那些网民都不是人?
follow你的逻辑,只要看看加拿大的电信公司(其他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加拿大的制度n年前就烂到家了,而且一直在烂下去
加拿大的电信公司做了你什么恶了?人家说到了制度,企业可以一直作恶,难道不是更体现了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