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救,还是不救?
51无非还对本人另一个帖子里说的话抱有极其怀疑的态度。我回答他这个问题,我不是新加坡公民,我没有新加坡居留权,我没有在新加坡企业供职,我没有在与新加坡企业有业务来往的企业供职,我在新加坡没有投资,我没有申请,曾经也没有申请过新加坡新加坡移民资格,我的邀请完全是私人性质的,总消费1万,平均每人2000人民币,合400新币。吃饭前两个朋友已经申报,而且在自己的纪录本里详细登记了。51先生,你可以继续质疑,我等你。
呵呵, 你还真有韧劲。你那时说的是一万多, 不是一万。
你知道吗? 我有朋友在新加坡, 你要真较劲, 他你同学的电话给我,让我朋友去他办公室认识一下。 新加坡很小的。
这些人不会是你的客户吧?
当时解释是过生日,就请3个人? 还有移民局的。还有银行的,还有财政部的,唉,哪有那么巧的事啊。
而且当时你没说已经申报, 你宴请前就知道要花多少钱了? 还说什么宴请前就已经申报?
亡羊补牢也没用,当时的反应已经说明问题。
而且我当时都说了, 信你一回。 我都信你一回了, 你怎么还纠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