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carry forward,该如何操作?我的理解是:肯定要在schedule 11填好"transfer or carryforward of unused amount"部分,但在schedule 1 怎么反映?要在323栏填上吗?那最后算累加的335栏要不要把carryforward的学费也加进去?谢谢指点!
帮LZ回答一下。报税的那些表格不在手边。
学费不管用不用的到,都要填schedule 11
schedule 1应该是那个worksheet吧。如果你有收入需要用到学费的抵扣,就填上需要的金额。如果当年没有什么应税收入,也就不需要用抵扣。最后税务局给你的NOA就会告诉你能有多少学费可以带入下一年度使用。
这个refundable medical expenses supplement实际是政府给医药费较高但收入比较低的家庭的一个可返还的医药费补助,就是说尽管你无税可退了,只要你的医药费支出超过收入的3%,而且你的收入在税法要求的范畴(大概在3000多到40000多刀),就可以拿到这个补助,在T1税表的Line 452。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这个材料: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ddctns/lns409-485/452-eng.html。
谢谢老刘发威同学所介绍一般的抵扣医药费的做法。
又有问题请教楼主和小米南瓜了:
一直以为2012年1月和2月的rrsp是报在2012年的,所以去年没有报在2011年里
请问可以报在今年的报税里吗还是得填一份2011ADJUSTMENT啊?
其中两个条件是:整个年度的加拿大居民;工作收入在3000[FONT=宋体]刀以上。[/FONT]”请问这个工作如果是在中国,在加拿大没有工作的话,算不算呢?谢谢
不算
啊,明白了。就是说一定是在加拿大挣的钱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