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5406(06-2002)SECTION B CHILDREN项
我和第一个妻的孩子(和第二位妻子2002年一起移民去年离婚),离婚时孩子母亲为监护人,以前办移民时因不打算来加,没有一起体检,今后也不会移民,在此表中主申请人是否要填 step-children?
谢谢!
我和第一个妻的孩子(和第二位妻子2002年一起移民去年离婚),离婚时孩子母亲为监护人,以前办移民时因不打算来加,没有一起体检,今后也不会移民,在此表中主申请人是否要填 step-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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