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孩子(探亲身份)去温哥华给他办理团聚,打算申请时把他的护照一起递交上去,听说这样可以节约时间,增加可信度。 但是团聚审批最少3个月,这期间小孩在加拿大就没有身份证件了,会有些麻烦吗?其他的出生证件或者公证之类的,可以用作身份证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