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如果一起去,到了之后立即给孩子办理团聚,我想指定爱人的姐姐为代理人,这样一来我想会不会存在如下问题,如何解决?谢谢!
1 使馆来信将都会寄到代理人那里,其中第一封信使馆是否会在信里寄来一些file no的条形码?给使馆回信的时候都把条码贴在信封上,那这样代理人是不是还需要将这些条码寄给我才行?
2 我在申请材料里的地址标签的地址是否应该写代理人的地址?
3 如果以后要求补材料,我是不是必须把材料首先寄给代理人,由代理人寄给使馆,我不能亲自寄?
4北京使馆最后是将签证寄给代理人还是代理人必须亲自去使馆取?
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不好意思
1 使馆来信将都会寄到代理人那里,其中第一封信使馆是否会在信里寄来一些file no的条形码?给使馆回信的时候都把条码贴在信封上,那这样代理人是不是还需要将这些条码寄给我才行?
2 我在申请材料里的地址标签的地址是否应该写代理人的地址?
3 如果以后要求补材料,我是不是必须把材料首先寄给代理人,由代理人寄给使馆,我不能亲自寄?
4北京使馆最后是将签证寄给代理人还是代理人必须亲自去使馆取?
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