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打算一起去,孩子在国内,打算到了给孩子办团聚,几件事情不明:
1、如果我指定孩子的姨妈为代理人,那么在申请表中代孩子签字的地方必须写成:child's name(signed by child's aunt on behalf of him)而不能写(signed by child's mother on behalf of him)
2 如果指定孩子姨妈为代理人,那么使馆要求补材料,是不是必须由代理人将材料寄给使馆,而我们不能直接寄给使馆?
1、如果我指定孩子的姨妈为代理人,那么在申请表中代孩子签字的地方必须写成:child's name(signed by child's aunt on behalf of him)而不能写(signed by child's mother on behalf of him)
2 如果指定孩子姨妈为代理人,那么使馆要求补材料,是不是必须由代理人将材料寄给使馆,而我们不能直接寄给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