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过许多中介,都建议我最好有工作再做配偶团聚申请,我现在有工作,而且已经干了2个工作了,前一个干了2个星期,现在刚干3天新工作。不过我准备再干2星期再申请。
我的问题:IMM5481表中要填前12个月的收入,我如何填,就填这不到一个月的收入吗?还是只填我新工作的收入?还有后面的日期就是写我递交申请的时间至前12个月?比如我准备2007年6月6日申请,那12-month的开始就是2007年6月7日,ending2007年6月6日,对吗?
我的问题:IMM5481表中要填前12个月的收入,我如何填,就填这不到一个月的收入吗?还是只填我新工作的收入?还有后面的日期就是写我递交申请的时间至前12个月?比如我准备2007年6月6日申请,那12-month的开始就是2007年6月7日,ending2007年6月6日,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