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坛子里的前辈,我是新人,想请教一个关于离婚的问题。我和LG登陆半年了,他因为受不了这里的工作压力回国了,而我非常喜欢这里,由于没办法沟通,只 能离婚。我想问一下,我们是新移民,我想委托国内的律师办理和LG协议离婚(LG已经在国内),如果办理了公证,加国是否承认这个离婚公正? 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