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加国外交部公布了一项新的护照规定,该规定准许多数加拿大成人护照持有者(不论居住在加国境内还是美国)都可以在护照申请过程中担当保证人。这项政策对于完善护照服务、简化申请程序起到了极大得促进作用。
加国这项新的护照政策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而根据规定一个合格的保证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加拿大公民
2. 拥有五年制加拿大护照,护照必须有效或期满刚刚一年
3. 未成年人若想申请自己的护照必须满16周岁
4. 担保人与申请人认识时间至少要满两年
现在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护照申请者的家人或同居者都可以为其担当保证人。
加国这项新的护照政策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而根据规定一个合格的保证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加拿大公民
2. 拥有五年制加拿大护照,护照必须有效或期满刚刚一年
3. 未成年人若想申请自己的护照必须满16周岁
4. 担保人与申请人认识时间至少要满两年
现在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护照申请者的家人或同居者都可以为其担当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