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8年男医生,有配偶,06年11月底寄香港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07年5月11日有FN,雅斯5.5/6.5/6/5,在加有亲属,自评刚好67分,请问我现在让加拿大亲属雇佣我做家庭护理员,这个JOB OFFER会让VO相信吗?能否加速我的档案审批?我的想法是写一个工作规划同时给VO,说我先做2年家庭护理员,然后考注册护士,然后在加拿大做男护士,这样能让VO相信么? 敬请小蛇指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