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3年前开始申请岳父母,老婆是Sponsor,我是Co-signer。眼下正在大使馆审理中。
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孩子出生了。
那么,我是否需要知会他们呢?
如果要的话,是去信给在多伦多的CPC,还是香港的大使馆呢?
 
回复: 求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理论上你应该通知大使馆,更改你家庭成员的人口,相应来说,收入会要求高些。团聚的后期,偶尔抽查担保人,要求重新评估收入。
 
回复: 求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谢谢JOEYBB。我也是这么认为所以已经联系税务局索取最近几年的Option C Printout。希望能在VO发觉之前把材料递上去。这个政策咱们还是知道嘀--坦白从宽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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