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新年好!我登陆加拿大一年半,现在准备申请父母团聚,我想请教大家两点问题:
1.根据申请要求需要提供过去十二月的收入情况,现在是09年一月份,我是否可以用2008年的T4或者等报税以后的资料作为申请凭证?
2.从论坛里了解到申请过程分:申请担保资格 和 担保通过后再申请移民两步走。如果我现在开始申请,我在递表之前十二个月的收入是够的,但是我递表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没有保持这个收入,会影响到审理担保资格吗?因为我想递表以后去读书,不全职工作收入会减低的。
请各位赐教!谢谢!
1.根据申请要求需要提供过去十二月的收入情况,现在是09年一月份,我是否可以用2008年的T4或者等报税以后的资料作为申请凭证?
2.从论坛里了解到申请过程分:申请担保资格 和 担保通过后再申请移民两步走。如果我现在开始申请,我在递表之前十二个月的收入是够的,但是我递表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没有保持这个收入,会影响到审理担保资格吗?因为我想递表以后去读书,不全职工作收入会减低的。
请各位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