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担保过父母,再担保妻子会受影响么?

我老公在加拿大生活6年,于2007年10月回国工作,今年又回加拿大工作了。我打算申请团聚过去(今年结婚的)。

老公在几年前办理过父母团聚移民,做过一次担保人,历经4年后(父母团聚太熬人~),也就是08年4月,老公父亲由于身体原因close了这个团聚申请(年纪大不想折腾,而且这个时候老公也回国工作了可以陪伴父母)。

现在问题是,老公在07年10月回国的时候,没有通知移民局他要回中国(因为他父亲说不想继续等待结果,要停止申请,所以他也觉得这个case要close了,也就没有主动告知移民局他要回国),虽然在08年4月这个case已经停止,但是这个疏忽大意的“担保人没有向移民局及时更新变动”的举动没有通知移民局他回国工作,会不会影响给妻子团聚做为担保人的资格呢?

谢谢大家的指点!我们新婚不久,不希望分开太长时间,但是又怕这个影响,一直在找答案!各位前辈们帮帮忙哦!
 
回复: 曾担保过父母,再担保妻子会受影响么?

谢谢哦,我觉得也是,难道真的所有担保人在担保期间都不回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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