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温哥华时登记的信息.过来签租约时,根本就没涉及租期的问题,只是印着如果不住了,提前60天通知对方.这边一般在第一次交房租时,是交两个月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我在温的时候住的APARTMENT,在这边是租的一个半地下室(这边公寓太贵).各家的想法不一样,有的人就和LZ想的一样;但是我在这边遇见不少带孩子的中国家庭是躲着中国人,理由是担心孩子英语没长进.小猴子老猴子 说:我正在51上注册,不过我发现带小孩好象很难找到合适的合租者。
为何有小孩的家庭不愿意和有小孩的家庭合租?这样小孩不是还有伴吗?
请问你是在国内时登记的信息吗?租期是多久?听说apartment要至少一年?
哈哈,你也打成这样crown_yang 说:51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