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05年9月25日登陆至2009年6月15日,在未满4年的时间里,已经满足移民局4年住满3年(1095天)的入籍条件。但在这段时间里,曾回国5次,总计时间为265天。主要是回国照顾生病的母亲,而本人又是独生子女。 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过来人,虽然满足居住条件,但回国次数过多,是否会对入籍造成影响?:wd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