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团聚移民 , 有问题问大家!请各位帮忙!

我去年7月初到加拿大, 8月开始工作, 2008年的报税没有达到要求,但是我一直都在上班, 年收入是超过要求的,移民部是要求给过去12个月的收入证明, 我打了电话给移民部 , 说让我提供工资单拷贝,税单, 雇主信,说明信说明我去年7月才来加拿大 , 所以税单可能不满足要求但是现在12个月的收入超过要求,大家觉得这样是否可以呢?
 
回复: 父亲团聚移民 , 有问题问大家!请各位帮忙!

因为这种情况很普遍,所以移民局才会用“税单+前12月收入”选其一的办法处理,表格也是这么设计的,你仔细理解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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