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腿棕子 每至端午,格外想念童年时代的江南,想念江南小桥流水人家的家常棕子,记忆中,永远是妈妈早早地念叨着要在端午节时包正宗的火腿棕子、蒋腿棕子。
说到正宗,最正宗的火腿当然是金华火腿,金华火腿始于唐盛于宋,距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了,金华火腿成为贡品缘于宗泽,抗金名将宗泽是金华义乌人,他把家乡“腌腿”带到北京,献给朝廷,康王赵构爱其肉色鲜红如火,口味浓香,赐名“火腿”,故又称“贡腿”。1915年金华火腿参展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荣获商品质量特别奖。金华火腿的名声可谓是“地球人都知道”。很多地球人不知道的是“金华火腿出东阳,东阳火腿出上蒋”。最好的火腿其实是“蒋腿”。东阳市上蒋村人腌制火腿都用青石板,在地下砌成大盐池。选用的猪也不是普通猪,其猪的毛色两头黑中间白,故名“两头乌”,当地人的特别之处在于每100条猪腿中要放上一条狗腿,据说非用此法就不能产生火腿特有的醇香浓郁。
在上世纪的江南城乡,若以火腿待客那就是无比隆重的礼遇了,我家的规距就是在端午节时煮一大锅蒋腿棕子,分送给亲朋好友。因为火腿实在是贵得不能再贵的东西,所以我妈练就了一手切火腿的好手艺,她有本事把火腿切得细细碎碎如米粒般大小,然后天女散花一般地撒入盛糯米的木盆中,一边撒一边使劲搅拌,要搅拌好久才能均匀,妈妈说做蒋腿棕子最忌火腿末不匀,如果有人吃棕子时没吃到火腿会失面子。后来我替我老妈想出了“多、快、好、省”地均匀火腿、糯米的好方法,把火腿切成片,每只棕子里塞进一片或二片火腿就OK了。我妈一想,也对,当然,她也有本事把火腿切得尽量薄,她每次还专门在几只棕子里多塞进几片火腿,用箬叶裹好后用红线做上记号,这几只棕子是特地留给我吃的,连爸爸都不能动。
记忆中每一个端午的前夜,都是在清清箬叶香的氤氲气氛中美美地进入梦乡;而端午的那个清晨,醒来的时候可以清淅地闻到棕子的糯米香、火腿香,热爱睡懒觉的我会一反常态,迫不及待地起床,连蹦带跳地下楼,楼下的厨房厨房里已经充满了蒋腿棕子醇香美味的气息。我总是挑火腿最多的棕子先吃为快。
端午对我而言最快乐的活动就是挽一只大大的竹篮,去各家各户送蒋腿棕子,去时是满满的一竹蓝清一色的棕子,回来时满满的一竹篮各式各样的回赠物,我想,我的快乐比童话里的圣诞老人还要多吧,圣诞老人好象并不回收礼物,没有人知道圣诞老人回家以后的夜晚是怎么过的。童话中的圣诞老人永远是带给别人快乐,可是,有人给予他快乐吗?
江南小镇的端午,很流行小孩子到处乱窜门,上门的孩子都会被主人家好好招待。现在想来,我老妈多少是有点势利的,她总是把我的同学分为三六九等,不用说了,成绩好的同学在我家总能吃到蒋腿棕子,不入我妈法眼的同学就只能吃到清水棕或者灰汤棕。象我们班的班长,他妈和我妈是特好的小姐妹,我妈总把他视为我的榜样,让我向他学习,既然作为榜样,他就享受在我家好吃好喝的最惠国待遇,这让我很不平。有一次我妈特地多包了一些火腿肉多的棕子,声明是给他家的。我心想,凭什么他享受我的待遇呢,我一生气,就趁妈妈离开厨房的时候偷偷用臭豆腐包了好多个棕子,再用丝线做上特殊的记号,准备明天送到他家。没想到我捆的棕子不紧,在滚水里千煮万煮就都破了,于是,好端端的一锅棕子就被我彻底糟塌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就比较惨,被老妈罚吃那些臭臭的棕子,我几乎一日三餐地吃,也没消下去我妈的火气。
我老妈最气的就是我总要违背她眼光和意志,我一心一意地爱跟我的同桌玩。端午时节,我都会偷偷省下自己的蒋腿棕子让同桌尝尝“鲜”。他不敢面对我妈,我就自作聪明用暗号,我妈不在家并且家里有好吃的时候,我就把红领巾系在木窗外的钩子上,他在河对面看见了就会绕过石拱桥跑过来。后来我在日本电影<幸福的黄手帕>里看到大橡树上的黄丝带在风中快乐地飘扬,我想我年少时的智商也不比日本导演差啊,怎么就没人表扬我呢。尤其我妈,对我这种不耻于与“成绩差、家庭差、衣着差”的“三差生”为伍的作派极为愤怒,我的许多次“吃里扒外”的恶劣行径都会被她“严打”。
只是“严打”无效,下一次端午来临,一切还是老样子,蒋腿棕子的浓香依旧,与我喜欢的同学分享那一种浓香的愉悦也依旧。
似乎是一切都不会改变,但我们都渐渐地长大了,长大的某一种标志就是告别过去。曾经我是多么热切地向往远方,向往远走高飞,我越走越远....
离开故乡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蒋腿棕子,但我记得关于它的一切。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土豆浓汤
土豆浓汤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并没有“土豆”这个单词,我只知道“洋芋艿”,大了以后才知道洋芋艿就是土豆,凡是带洋字头的东西都是外来的,比如火柴叫洋火,外国鬼子叫洋鬼子,这洋芋艿也自然与本地芋艿有本质的不同。在宁波人的食谱里,土豆如果用来做汤,就只能用雪里蕻来配。通常的做法是菜籽油下锅,烧热,倒入雪里蕻迅速翻炒,再加一碗水,水开后加土豆片,煮至土豆片熟即可,盛入碗中时汤头澄清,土豆刚熟,这样的雪菜土豆汤是清淡的家常菜。
我是不喜欢喝这么淡而寡味的汤的,我向往的是土豆浓汤,象我阅读过的欧美小说里描写的那种土豆浓汤,冬季时窗外大雪纷飞,窗内一家人坐在壁炉前喝香香浓浓的土豆汤,我想象这样的土豆浓汤一定是其乐融融的大团圆味道。
上大学时在东北,刚一入学就有学兄老乡告诉我:东北三宝是人参熊掌紫貂皮,我们学校食堂三宝是白菜土豆豆腐。我一听,赶紧捧了饭盆去食堂,食堂的小黑板上还真不少土豆做的菜:牛肉土豆块,鸡肉土豆块,麻辣土豆片,肉片土豆片,麻辣土豆丝,肉丝土豆丝,土豆炒干豆腐......就是没有土豆浓汤。
听说我想尝尝土豆浓汤,我们宿舍的老6二话不说就带我回了家,当然是她的家。她家的吃饭风格是大碗吃饭,大碗吃菜,餐桌上就二大盆菜,牛肉炖土豆和排骨炖豆角,这是我第一次吃到的东北炖菜,虽然不是西餐的土豆浓汤,但那美味却真的让人忘不了,同样,我的馋猫之吃相也让她的家人忘不了,她家人一直记得我特能吃。
我的初恋在广州,在中山大学旁边的一个西餐厅,我吃到了土豆浓汤,当然是付了不菲的价钱。土豆浓汤是用一个漂亮的白瓷器端上来的,上面洒了香菜末,看上去很美,吃上去汤味醇厚,但只够看不够吃的,用勺子探底一捞,计有牛肉、土豆、胡萝卜各一块,卷心菜、洋葱各若干,另有几片西红柿皮,估计是汤熬得时间长了,把西红柿煮没了。服务生说这是西洋式罗宋土豆浓汤,1990年的我还只是一个学生,即没见过什么世面,而且还好说话,挨一顿斩也照样吃得高高兴兴。
毕业后我分到男朋友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北方小城,在漫长的冬季里,他经常给我煮土豆浓汤,他习惯于每天下班后,把各种原料放入电饭煲,插上电,然后去车站接我。在最初的几年里,我们品尝过各种各样的土豆浓汤,每次我都是先吃肉或者海鲜,他先吃土豆,等我吃得差不多时他才会放弃土豆,专攻其它。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做土豆浓汤了,几次搬家,连电饭煲都不知去向了,好象是每一次搬家,都会少一些重要的东西,最后一次迁居后,我们离了婚。
我以为我彻底忘记了土豆浓汤。
2002年的夏季,我带着女儿去远方旅行,女儿和我一样,每在路边看到一个情调独特的餐厅,就想进去。在上海逛淮海路时,女儿就指着一个西餐厅说要饭后再吃饭。等服务小姐送上菜单时,女儿拿出上惯了麦当劳肯德基的架势说:我吃土豆条。小姐笑笑说:没有土豆条,我们有正宗的俄罗斯浓汤。女儿坚持要二份,她的理由是:妈妈馋,好东西一定要和妈妈一起吃。
旅行回程时我背回了一箱书,其中就有<世界名画全集>,我看的时候女儿也伸过脑袋来看,看到凡.高的<吃土豆的人>,5岁的女儿评价说:这一定是要饭的人画的,我吃过的外国土豆汤根本不是这样的,等我长大了我得画漂亮的外国土豆汤,喝时候不说话,多幸福啊,我和妈妈都幸福。
是的,在她的记忆里,土豆浓汤是放在精致的贝壳形餐盘里的,窗外是繁华美丽的城市上海,窗内是衣香鬓形的安静的食客,餐桌上有热带水果和鲜花装饰的草蓝,枝形大吊灯洒下桔红色的柔和的光,我们望着窗外的车流人流,听着金斯基的萨克斯<回家>,在离家千里的另一个城市,我们真的很快乐。那一份土豆浓汤之后,我们去了外滩,买了一只最大的风筝,看着它一直飘飞在上海的夜色里。
人生的美好,也许就在于和自己最爱的人分享一碗土豆浓汤。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疙瘩汤
疙瘩汤
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疙瘩汤这样的食品是听同事A说的,A结婚前是著名的懒鬼,总是全公司宿舍里最后一个起床的,这家伙隔三岔五地翻我的抽屉找他的免费早餐,有一年我休了巨长的长假,听说他天天站在马路边和工地上的民工们一起吃煎饼果子和豆腐脑。等我再休一个长假回来,奇怪地发现他不再来蹭吃的了,他眉飞色舞地解释说,他结婚了,现在老婆大人天天早早起床,做疙瘩汤,这疙瘩汤啊,连葱花都是香的,味道好极了。俗语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有爱情滋味的疙瘩汤想必也是食中精品。
我由此对疙瘩汤好奇,舍友杨佳说:这个简单,保证你吃了一次不想吃第二次。她说干就干,也不等下班就骑车带我回宿舍,用简易电炉做了一份疙瘩汤让我品尝,味道差极了。我怀疑杨佳的手艺,又申请到别的同事家吃了几次,还是觉得食之无味。同事都说:本来嘛,这疙瘩汤是过穷日子时吃的。
唯一热爱疙瘩汤的也就是同事A,可惜蜜月没有过完,我们就发现他又重新站在街边啃煎饼果子,呼噜呼噜喝粘粘乎乎的豆腐脑。由此可见,早起不难,做疙瘩汤也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为一个人,素手做羹汤。杨佳评论说:完了,完了,连一碗破疙瘩汤都保不住,何况天长地久,怎么平淡人生都这么难呢。
2003年的初春,我回到故乡江南,赫赫发现宁波居然流行起了赣菜和疙瘩汤。总有同学在聚会时不问三七二十一先给我点上一碗疙瘩汤,我屡屡抗议:“我不要啊,我要吃青菜炒年糕、虾鳝爆面。”同学说:“别吵别吵,有你吃的,你在北方生活多年了,吃吃这疙瘩汤正不正宗。”我告诉他们:“北方疙瘩汤以前是穷人吃的,也就是面粉、虾皮、酱油、盐、青菜再加点香菜末,除了省钱,还省事,一煮就完了。哪象宁波疙瘩汤,里面全是海鲜,螃蟹块、虾、鱿鱼、鱼片,还有玉兰片、肉片、香菇,旧社会地主都末必能吃上。”
这种海鲜疙瘩汤在快餐店也要买到15元,到了酒店至少是25元。我号召心灵手巧的同学自力更生。我给远在加拿大的朋友拜年,顺便咨询疙瘩汤的制作。加国老友是东北人,是吃疙瘩汤长大的,这家伙知道我笨,说得一五一十、详细得不能再详细,我和同学一边用免提听一边操作,这花了不菲的国际长话费摇控指导出来的疙瘩汤比我们在酒店吃的差了一万倍都不止,连汤里的海鲜都浪费了。后来在MSN上看到老友套用了余光中的<乡愁>给我留言:
小时侯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呵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呵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望无际的太平洋
我在这头
疙瘩汤在那头
(另言:你的疙瘩汤能打多少分??!!)
我用了最快速度回答:惨不忍睹。
奇怪的是,从宁波回来后,我会时不时想吃海鲜疙瘩汤,于是又自己动手做。先煮好海鲜汤,再在碗里放一点面,在自来水龙头下接一滴一滴的水,不停地搅拌,然后凭感觉将面倒入汤里,撒入青菜叶、香菜末。很不幸的是,海鲜疙瘩汤没有一次成功过,要么是糊里糊涂的面糊湖,要么就是汤清但面疙瘩不熟,疙瘩里面是生粉。我估计我这智商,基本上也就可以告别疙瘩汤了。
夏季时,中学同学来度假,天晓得,她们全家居然爱喝疙瘩汤,爱吃北方烧烤。几乎每日晚餐都在烧烤店,连续吃了一个星期的疙瘩汤加烤肉、烤鱼,吃得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疙瘩汤了。唉,她们走的那一天,我馋得煲了一大锅排骨山药片,啃了个不亦乐乎。啃完还未来得及涮碗涮锅,老舍友杨佳来访,说到同事A,说他老婆疙瘩汤是不做了,人倒是越来越疙里疙瘩,日子也就过得疙里疙瘩,小麻小烦无穷无尽。正在离婚的边缘。
可能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如此,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够有持久的兴趣,将一碗家常的疙瘩汤加入林林总总的海鲜,炮制成美味佳肴呢。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种红苕,N种滋味
红苕是大众化食品,是明朝时从吕宋国引进,因为红苕的淀粉含量和糖分含量都极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国的粮食不足,据说,红苕的引进甚至促进了明朝以后的人口增长。
红苕在全国各地有不同的别称。山东人管红苕叫地瓜,山东南面的江苏刚称之为山芋,北京叫白薯,到了陕西却叫红薯,不知是不是北京地瓜外皮是白色的,陕西地瓜外皮刚是红色的,在我的故乡浙江和福建、广东的叫法是一样,谓番薯。
浙江人形容人笨就是脑子被番薯塞死了。可是在我们小时候,真是恨不得肚子天天被番薯塞死了,在物质稀少的年代,番薯也是一种美味。江南人家的(火靠)番薯就是把番薯埋在即将熄灭的灶灰里,小孩子一边玩一边想着往火灶里塞一二根树枝,保持灶火将熄末熄的状态,等番薯熟了,拍去皮上的灰,吹吹热气,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下去,那种香香甜甜的滋味,过了多少年仍然记忆犹新。
中学时宁波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油炸食物,咸的是萝卜丝饼、葱油饼,甜的就是炸麻花和炸地瓜片。地瓜片一般是15毫米厚,放入油锅里炸透控净油就可以食用了,这种油腻腻的食品有洁癖的女孩是不吃的;后来油炸地瓜片改良了,切成极薄极薄的片,经过油炸后一片片又酥又脆又甜,小孩子买一包吃在嘴里咯吱咯吱的,有滋有味。再后来,麦当劳、肯德基占领了中国的儿童快餐市场,孩子们都被格式化为可乐、薯片、汉堡包的忠实食客了,乐事薯片、上好佳薯片、品客薯片等品牌彻底代替了地瓜薯片,记忆中,很多年没有看到炸地瓜片了。
大学时在东北,东北的烤地瓜更是多了去了。我们宿舍楼下“50年不变的零食”就是茶叶蛋、豆腐串、烤地瓜。每到夜晚,宿舍要关大门前,总有一对对的情人站在路边的大树下,一边是依依不舍,一边是女生拿着地瓜慢慢地吃着。不可思议的是隆冬季节,也有女生不畏寒风凛冽地站在树林边吃地瓜,从没听说过有女生因为在“北风哪个吹”中吃烤地瓜呛了风,由此可见,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完全可以抵御风寒。初恋的烤地瓜,应该是甜甜蜜蜜的
记得隔壁宿舍有个女生,每晚临睡前她男朋友都送她一只烤地瓜,她极幸福地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吃着,只一个冬季,她就尝到了幸福的后果:迅速地胖了。
大四时,我也恋爱了,我的恋爱食谱是螃蟹,不仅我自己吃得多,也给大家分享。每次从男朋友的海滨城市回学校,都会带一兜螃蟹,我的死党们都自告奋勇地去火车站接我。有一次一个男生破天茺地给我带了一个烤地瓜,我出站时他远远地大喊:“螃蟹,螃蟹,你回来了,我在这儿。”他个子小,我只看见有只手臂高高地举着一个地瓜。后来在电车上他说:你坐了一夜的火车,肯定饿了,快吃吧。我心想这家伙还是良心大大的好,可是就在我吃地瓜的同时,他把手伸进网兜,拎了一个螃蟹出来,也快快地吃了起来,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用小手指使劲抠螃蟹盖里的膏的滑稽样子。多年以后,短信流行,我看到“地瓜,地瓜,我是土豆”时,也依样画葫芦地给他发了一个“地瓜,地瓜,我是螃蟹,我是螃蟹,还记得你用地瓜换螃蟹的不良形象吗?”他回信“记得,记得,没齿难忘,等我没牙的时候,你带地瓜,我带螃蟹,连螃蟹加利息都还给你。何日更重逢?与君安座啃螃蟹。”
1996年,我在厦门大学住了整整二个月,厦大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厦门岁月真的是好山好水,外加好饭好菜。厦大国际经济研究生宿舍楼东面有个私人承包的食堂,里面有几个菜做得很是不俗,例如:地瓜红烧肉。肉块色泽红润、肥而不腻,地瓜绵而不烂、咸甜适中、甘腴可口。后来我在自家厨房凭想象做过地瓜红烧肉,先后变更过放地瓜的时间,甚至试过把地瓜先稍稍油炸一下,但没有一次成功过,地瓜要不就是烂得不成样子,要不就是地瓜咸甜味怪怪的,再有就是“地瓜还是那个地瓜,猪肉还是那个猪肉”,二者没有很好地结合。
离开厦门后,我去了海南。海南少有地瓜,偶尔夜市排档上能见到烤地瓜。想来海南四季如春,农作物品种丰富,地瓜有没有都无所谓。意外的是,有一次野外游玩时遇到大雨滂沱,我们进了一饭店避雨。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到窗外是一片绿油油的地瓜地,同行的一海军军官点菜时指着我说:你,把手伸一下。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转头对服务员说:“去摘点地瓜叶,素炒,别摘太长了,就按着她的手指手掌长度摘,要摘到我大手那么长,味道就差多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就看见有人头戴竹笠、穿披雨衣,蹲在瓜地里撸瓜叶。素炒地瓜叶上桌时,我伸筷子夹着地瓜叶跟我的手一比,还别说,人家的服务态度真够一流的,这地瓜叶的长度,误差极小。再一吃,滋味鲜嫩清爽、满口清香。看来,不仅是雨后春笋美味爽口,这雨后地瓜叶也同样是不同凡响。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12日, 星期一 00: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炸酱面 食全食美 我小时候在江南,江南人家吃的是阳春面、雪菜肉丝面、排骨面、黄鳝面等等,炸酱面是见不到的。我知道炸酱面是因为读鲁迅的小说,老爸单位的图书室有全套的鲁迅文选,我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看到鲁迅在<奔月>中写嫦娥埋怨自己的丈夫:“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看,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我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竟嫁到这里来,整年的就吃乌鸦的炸酱面!”鲁迅把后羿写得非常英雄气短的样子“羿低声说:不过今天倒还好,另外还射了一只麻雀,可以给你做菜的。”我拿着书跟老爸提议:“上哪儿弄点乌鸦炸酱面尝一尝?”我老爸很是有办法,他发动了车间里的几个青工拿了弹弓在很短的时间内打了一大堆麻雀,让我老妈用豆瓣酱做了麻雀炸酱面。我一吃,还挺香,我想这嫦娥也真是不知足,天天有肉吃还不甘心,还要怨气冲天,唉,我们在人间吃肉还凭票呢。
上了大学以后我一直在北方生活,我第一次吃炸酱面是1987年,我从北大坐了近二小时的公共汽车到了前门的一个老字号饭店,记得那酱就是一咸味,酱里根本找不着肉;面一根根的很粗很硬,咬起来很累牙,碗是特大号的,比南方常用的碗得大上一倍,坐我对面的男生埋头趴在碗上吃面时,脑袋的圆周看上去约等于碗的圆周。这大碗的面吃下去很节省穷学生的钱包,一顿可以顶上二顿。
大二时我认识了一个家在本地的女生,她的拿手好菜就是炸酱面,她做面时一丝不苟,从和面、揉面、擀面、下锅、炸酱,各道工序都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她大多数时候不让我看,更好玩的是,把大碗的面端上餐桌的时候,她喜欢把酱料、拌料放在碗底,面放在上面,她说:“你猜啊,是牛肉酱、猪肉酱还是羊肉酱。”在配料上她也爱玩花样,黄瓜、酱瓜、绿豆芽、金针菇、香菇、黑木耳等等,我永远猜不到她的碗底手到擒来似的到底放了什么好东西。我们俩看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时都习惯于早早看谜底,她形容我吃面的吃相永远是:第一个动作是高高地挑起面,看到碗底;第二个动作是吃肉;第三个动作才是从面上抬起头来,笑哈哈地夸她。她说我的这三个动作次序从未颠倒过。
可惜这样吃炸酱面的好日子突然中断了,大三时,她恋爱,她仍然做炸酱面,但坐在她对面吃面的人就不再是我了。她的初恋男友是一个研究生,她的初恋也很短,短得只有三顿炸酱面。她说他吃炸酱面时先是批评她面应该放在下面,酱料配料在上面,接下来他会跑到厨房拿一小勺盐,放进碗里使劲地拌,也许是因为拌不匀的缘故,他又批评她盐放得太少了,下次在酱里直接多放盐。如此地三次,她通知他:事不过三,It is over,一切都过去了。虽然她后来知道他从小家境贫寒,一年到头全家人吃饭都只有一个菜,因为菜少,就多放盐,盐多可以多下饭。她评论她的爱情:我理解,但不喜欢这样的爱情,我要找一个喜欢我也喜欢我的炸酱面的人。她给我的建议是:你得找一个喜欢给你做炸酱面的人,而且他得喜欢你吃炸酱面的样子。
因为她后来一直没恋爱,我很荣幸地吃她的炸酱面一直吃到毕业。毕业后,偶尔吃到炸酱面的时候不免会想起当年的她,兴兴头头地为了一碗炸酱面象模象样的小女人样子;不知现在的她会不会想起我,当年她戏谑我是“趴在炸酱面的大碗上笑得象只馋猫”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8日, 星期四 23:57 回复(6)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大米票里的爱情故事 1987年,我在东北上大学,那是个吃饭要粮票的年代。我们学校的规矩是:每月大米12斤,细粮12斤,粗粮6斤。细粮就是馒头和面包,粗粮是窝头。大米票可以买馅饼馒头面包窝头,但细粮粗粮票则是万万不能越级买米饭的。听说大米12斤还是照顾大学生的,普通市民还没这么多。
限定大米的消费对北方同学来说没什么,南方同学可就苦了,女生还好说,中午二两晚上二两,满打满算30天正好12斤,还有利于保持体重,省得淀粉吃多了肥胖。苦的就是来自南方的男生,他们戏称自己是:喝着西北风,吃不饱大米饭。北风那个吹,米粒那个少啊。
既然大米这么珍贵,男生追上女生之后就会有女生把大米让给男友吃了,女生表达对男生感情也就不限于织毛衣织手套,献上一把大米票是更实际的行动,虽然那个年代的傻女生还并不知道“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他的胃”之类的真理。没有真理的指导,女生照样能做到:学习诚可贵,米饭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阿秀就是这样的女生。
阿秀和她的男友同为南方人,谈上恋爱之后阿秀就自觉自愿地断了大米饭,她只在中午买一个饼,吃一半,另一半留着晚上吃。我们都怀疑是面饼难以下咽的缘故,阿秀却说:吃惯了,也无所谓了。阿秀原准备这样“无所谓”地过到毕业,没想到她的男友倒有所谓了,他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阿秀哭得肝肠寸断,她就是不明白:“什么是性格不合啊,我一直拚命地在跟他在合啊,为了他,我这二年都没吃大米饭。”一听这话,我们众女生都义愤填膺,我带了一帮女生找她男友兴师问罪,恨不得把他灭了。我们这样骂他:二年,就算是喂一只狗,狗也知好歹吧。
说起来这男生也很不简单,虽然宿舍的走廊上里三层外三层地站满了观战的同学,面对着磨拳擦掌的我们和众多的看客,他仍然不慌不忙理直气壮地说:人活着也不光是为了吃大米饭吧,爱情比大米饭要重要得多。面对我们的气势汹汹,他很不屑:大米票有什么了不起,我也能二年不吃米饭,不吃米饭怎么了,又不会死。这么没良心的话让我们听得肺都气炸了,当下就有女生一脚踢翻了他面前的凳子,没想到他侧了侧身子,让开了凳子,反守为攻,他说:你们哪个女生不信,就跟我签个字,从明天开始,我二年不吃米饭,到毕业时签字的人嫁给我,你们谁敢。他这么大言不惭,我们只好说:谁会嫁给你啊,除非比猪笨。
这一场战斗下来,好象还是我们女生输了。隔壁寝室观战的女生说:以前以为浙江男生都象林语堂说的那样,吃糯米和莲子长大,象徐志摩似的,这下可算看见厉害的了。马上有浙江男生出来男生说:浙江还出鲁迅呢。
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没起床,这个大言不惭的男生就“咚、咚、咚“地来敲我的宿舍门,我赶紧起床,我们宿舍的二姐给他开门,这家伙也不进门,就站在门口,做了一个手臂高高举起的姿势,随着这个姿势,一大把的大米票天女散花一样散了下来,他说:你们都看好了,这是200斤大米票,从此,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最后,他又把“人活着也不光是为了吃大米饭吧,爱情比大米饭要重要得多”的宣言重新说了一遍,并说让我们把这话转告阿秀。我们没敢把这样绝情的话转告阿秀,阿秀看到一叠叠用黑色橡皮筋细细捆好的大米票,顿时泪如雨下。
接下来的二年,阿秀一直是形单影只在走在校园里,经常有同学看着她瘦瘦小小的背影悄悄地议论她,很多人替她不值,很多人觉得她大可以有第二个春天,后来也真的有一个男生在喜欢阿秀,但最后无疾而终。问其原因,男生说:一到饭桌上,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大米饭,不吃她的大米饭吧,觉得自己不如前一个男生;吃吧,吃完了有犯罪感。
不管怎样,阿秀赢得了很多的同情分,我们老乡中只有一个男研究生用不屑的语气损她:恋爱应该是享受,要享受整个过程,双方都快乐,看看她,把自己弄得象苦役犯似的,好象别人永远欠了她,换了我,我也跟她BYE_BYE。他的发言招致了无数人的厉声责骂,那时我们真的都是孩子,现在的我们,都经历了婚姻,经历了更多的人生,也许会觉得他的话里,有一定的道理。
不知道现在的阿秀过得好不好,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婚姻,我想,善良如她,温柔如她,应该能有一份美好的婚姻,让她快快乐乐地付出,也快快乐乐地享受爱情中的所有。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8日, 星期四 23:52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贪吃美食爱上你 我的初恋比较晚,被公认为“晚恋”,我有点假小子性格,总是跟男生嘻嘻哈哈玩玩闹闹,但不来电。我们宿舍的女生们都梅开二度恋了又恋了,我还是一副单枪匹马晃晃荡荡的样子,大家经常说我聪明是特聪明,但智商少了一块!唉,当年情商之类的词还没能流行,要照今天的说法,我就是智商高,情商低。
我和男朋友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下车的时候就交换了一下通讯地址。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结尾的:我认为,男孩与女孩之间应该有纯洁的友谊,愿我们纯洁的友谊地久天长。他也很有点说到做到的架势,他给我写了三年纯友谊的信,而且是雷打不动地每周一封,大多数内容都是慷慨激昂或是忧国忧民的思考型的,由于他是理科生,无论是文学水平还是哲学水平都远远不如我,所以我回信并不积极,想回就回,不想回就等他的下周来信再一起回。
大一的冬季,他请我到广州看花市,我的死党警告我说他别有用心,我想:此话有理,听人劝,吃饱饭。所以,我没回信,但死党们已经构思好了如果他再来信说I LOVE YOU 就回敬他:让我们永远做好朋友吧。这是80年代末的通用模式。但这模式我一直没用上,他并没有追我,以至于后来我认为他不可能追我。
大三的秋季,他在来信中说:能不能寄张照片让我看看你现在什么样了。很巧,我刚洗了一卷相片,洗完就丢了底版,看看36张中有二张照得不太好,呆呆的,扔了可惜,就寄给了他,权当是废物利用。他是好脾气之人,回信说:你好象长大了,不怎么淘气了...中大的桂花已经开了,我在桂花树下看你的信,寄点桂花给你吧。冬天,你到广州来看花吧。花市比桂花好看多了,什么花都有。
我从桂花的香气中想到了“什么花都有”,这一想,就决定了。我把900元钱包上塑料纸塞进旅游鞋的底部,在1990年的学生眼里,900元是巨款,所以我只担心丢钱,并不担心他追我。我不担心,有人担心,临上火车前,有一个家在广州的女生找到我,她是女生中警惕性最高的,她一向认为对面的男生看过来之后的下一步就是追过来,她很负责任地在我手心上写下了她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可惜我一上火车吃吃喝喝再洗洗手,就把临阵脱逃时可以投奔的号码给弄没了。
我是在清晨到的中山大学,他写错了信,应该是南门下,他写成东门下,害得我兜了一大圈才找到他的宿舍,他们宿舍的人还都在睡觉,我们只好在校园里散步,路上不时地有人拿着饭盒经过,他却只顾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坐了三夜二天的火车已经饿得不行了,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在中大的经典风景孙中山先生像前蹲了下来,脱下鞋子,当着他的面拿出了900元钱,他对我的行为很是不解:你要干什么啊??我回答说:快点吃饭去,我要饿死了。我记得那顿早餐我吃掉了牛腩粉、糯米鸡、艇仔粥。那个呆子居然还说:你怎么这么能吃啊,你吃得太多了,你比男生吃得还多,我们踢完足球也就吃这些。
地球人都知道“食在广州”的传说,我没想到的是广州食风也刮到了校园里,中大的食堂实在是好,鸡翅、叉烧肉、香肠,应有尽有,中大学生打菜都是二份,一荦一素,和我们学校相比,真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我在东北上大学,一到冬天,就是白菜、土豆、豆腐的天下,偶尔有鱼,也仿佛是放置了百年的老鱼了,除了鱼腥,再没别的味了。我们食堂的黑板远看密密麻麻,近看是:肉片豆腐,麻辣豆腐,溜豆腐,土豆烧牛肉,土豆块,土豆片,土豆丝,土豆干豆腐,溜白菜,辣白菜,肉片白菜,白菜豆腐.....看得让人绝望。人家中大就不一样了,不仅食堂一流,而且学校里面还能喝到早茶,当我坐在窗明几净的紫荆园餐厅的时候就想:这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里面也得分出好几个台阶啊。这么一对比,我就对他说:早知道,我应该考到中大来,真后悔。我当时很专心地啃着一碟碟的凤爪,并没有看到他的神色起了变化,其实我后悔的是在最美好的大学时代我没有遇到最美味的食堂。
他听了我的“后悔”之言,很是激动,一激动,就喝多了,二瓶啤酒下去,他的胆子就上来了,他就是在那时下了决心要在除夕夜要在满城灿烂、满城花开时和我有一个美好的开始,他一贯是好学生,也当惯了学生干部,每学年开学都习惯于写: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读书如此,初恋亦然。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以吃为主旋律,这主旋律中的首打就是中大的南门外,那一排饭店我们依次吃过去,一家也没漏网过。塘虱煲、炒田螺、烧乳猪、煲仔饭、酥皮莲蓉包、肠粉、及第粥.....食在广州确实是名不虚传。我只觉得兜里的钱流水一样的出去,转眼就到了除夕。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我大大咧咧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我捧着一大束的康乃馨,站在荔枝树下凤凰木下,欢笑嫣然。等到他说出爱的时候,我才不笑了,我彻底傻眼了,不知道新年怎么过了,那个救命的电话号码已经丢了,我没地方去了。我只好听他说下去,一边听,一边看着满城的烟花,一边吃着牛肉干吃着酸木瓜,后来我就在海珠广场的椅子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清晨醒来的时候,听见他说:这广场边上就有一个特别好的酒店,我们去吃早茶吧,肯定比学校里紫荆园的好。
好笑的是,我们是新年第一对光临那个酒店的,广州式的服务也实在是好,我吃得晕头晕脑,俗话说:女人一谈恋爱就显得笨,到了我这儿,纯粹是广州的美食吃低了我的智商。我跟那个呆子开始了初恋。他实在是呆,在广州4年,哪儿都没玩过,哪儿都不认识,到哪儿都走冤枉路,再说我也馋,常常是坐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吃的好招牌,就会在下一站下车再倒走回来,这样一来,我们的大部分时间一直在吃,从打边炉吃到龙虎斗,广州的风景点,我们只去了有限的几个。
我回到学校以后,慢慢地同学们都知道我终于开窍恋爱了,有一天,一个老乡来请我吃羊肉串,她问我“你在广州怎么谈的恋爱?”我一五一十地交代得很详细,她听完,总结说:这哪是谈恋爱啊,你也没谈没恋没爱啊,光听你说怎么吃吃什么了。她的总结如同醍醐灌顶,我一下子猛醒,推翻了自己的初恋,我抓了一大把羊肉串到了自习室,将羊肉的大把营养消灭之后我就给他写了消灭初恋的“绝交信”。我把绝交信扔进了邮筒,顺便也把羊肉串的铁钎子还了回去。
我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回信。
他很久没回信。
后来,他寄来了一个包裹,我的死党出于好奇拿了我的证件替我跑了趟邮局,还替我拆了,这下死党们吓了锅,他寄的都是吃的,很多我们都不认识,包装上都是英文,那时候南方的很多零食东北还见不到,我们的英语水平又太差,象腰果、杏仁、开心果之类的高级单词我们根本听都没听说过,死党们都很有良心,吃完了这个大包裹就纷纷口吐象牙,把他说得千好万好,从此以后,她们很自觉地去看我班的信箱,有信帮我取回来,有包裹来她们自然会跟着来一番好言相劝。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我是中了包裹里糖衣炮弹的毒还是被她们轮番的说教给打动了,反正,我的初恋又回来了。
二年以后,我和他重回广州,又一次站在深夜的珠江口岸,清凉的晚风吹散了长发,望着华灯竟放的初恋之城,看着水中的明月,在静静的流水声中,我听到了旧日的歌谣: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树叶儿也不再沙沙响,夜色多么好,令我心神往,在这迷人的晚上。小河静静流,微微泛波浪,明月照水面,闪银光,依稀听得到,有人轻声唱,多么幽静的晚上,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
羊城的夜晚,是我人生旅途中最美的风景。
说到正宗,最正宗的火腿当然是金华火腿,金华火腿始于唐盛于宋,距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了,金华火腿成为贡品缘于宗泽,抗金名将宗泽是金华义乌人,他把家乡“腌腿”带到北京,献给朝廷,康王赵构爱其肉色鲜红如火,口味浓香,赐名“火腿”,故又称“贡腿”。1915年金华火腿参展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荣获商品质量特别奖。金华火腿的名声可谓是“地球人都知道”。很多地球人不知道的是“金华火腿出东阳,东阳火腿出上蒋”。最好的火腿其实是“蒋腿”。东阳市上蒋村人腌制火腿都用青石板,在地下砌成大盐池。选用的猪也不是普通猪,其猪的毛色两头黑中间白,故名“两头乌”,当地人的特别之处在于每100条猪腿中要放上一条狗腿,据说非用此法就不能产生火腿特有的醇香浓郁。
在上世纪的江南城乡,若以火腿待客那就是无比隆重的礼遇了,我家的规距就是在端午节时煮一大锅蒋腿棕子,分送给亲朋好友。因为火腿实在是贵得不能再贵的东西,所以我妈练就了一手切火腿的好手艺,她有本事把火腿切得细细碎碎如米粒般大小,然后天女散花一般地撒入盛糯米的木盆中,一边撒一边使劲搅拌,要搅拌好久才能均匀,妈妈说做蒋腿棕子最忌火腿末不匀,如果有人吃棕子时没吃到火腿会失面子。后来我替我老妈想出了“多、快、好、省”地均匀火腿、糯米的好方法,把火腿切成片,每只棕子里塞进一片或二片火腿就OK了。我妈一想,也对,当然,她也有本事把火腿切得尽量薄,她每次还专门在几只棕子里多塞进几片火腿,用箬叶裹好后用红线做上记号,这几只棕子是特地留给我吃的,连爸爸都不能动。
记忆中每一个端午的前夜,都是在清清箬叶香的氤氲气氛中美美地进入梦乡;而端午的那个清晨,醒来的时候可以清淅地闻到棕子的糯米香、火腿香,热爱睡懒觉的我会一反常态,迫不及待地起床,连蹦带跳地下楼,楼下的厨房厨房里已经充满了蒋腿棕子醇香美味的气息。我总是挑火腿最多的棕子先吃为快。
端午对我而言最快乐的活动就是挽一只大大的竹篮,去各家各户送蒋腿棕子,去时是满满的一竹蓝清一色的棕子,回来时满满的一竹篮各式各样的回赠物,我想,我的快乐比童话里的圣诞老人还要多吧,圣诞老人好象并不回收礼物,没有人知道圣诞老人回家以后的夜晚是怎么过的。童话中的圣诞老人永远是带给别人快乐,可是,有人给予他快乐吗?
江南小镇的端午,很流行小孩子到处乱窜门,上门的孩子都会被主人家好好招待。现在想来,我老妈多少是有点势利的,她总是把我的同学分为三六九等,不用说了,成绩好的同学在我家总能吃到蒋腿棕子,不入我妈法眼的同学就只能吃到清水棕或者灰汤棕。象我们班的班长,他妈和我妈是特好的小姐妹,我妈总把他视为我的榜样,让我向他学习,既然作为榜样,他就享受在我家好吃好喝的最惠国待遇,这让我很不平。有一次我妈特地多包了一些火腿肉多的棕子,声明是给他家的。我心想,凭什么他享受我的待遇呢,我一生气,就趁妈妈离开厨房的时候偷偷用臭豆腐包了好多个棕子,再用丝线做上特殊的记号,准备明天送到他家。没想到我捆的棕子不紧,在滚水里千煮万煮就都破了,于是,好端端的一锅棕子就被我彻底糟塌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就比较惨,被老妈罚吃那些臭臭的棕子,我几乎一日三餐地吃,也没消下去我妈的火气。
我老妈最气的就是我总要违背她眼光和意志,我一心一意地爱跟我的同桌玩。端午时节,我都会偷偷省下自己的蒋腿棕子让同桌尝尝“鲜”。他不敢面对我妈,我就自作聪明用暗号,我妈不在家并且家里有好吃的时候,我就把红领巾系在木窗外的钩子上,他在河对面看见了就会绕过石拱桥跑过来。后来我在日本电影<幸福的黄手帕>里看到大橡树上的黄丝带在风中快乐地飘扬,我想我年少时的智商也不比日本导演差啊,怎么就没人表扬我呢。尤其我妈,对我这种不耻于与“成绩差、家庭差、衣着差”的“三差生”为伍的作派极为愤怒,我的许多次“吃里扒外”的恶劣行径都会被她“严打”。
只是“严打”无效,下一次端午来临,一切还是老样子,蒋腿棕子的浓香依旧,与我喜欢的同学分享那一种浓香的愉悦也依旧。
似乎是一切都不会改变,但我们都渐渐地长大了,长大的某一种标志就是告别过去。曾经我是多么热切地向往远方,向往远走高飞,我越走越远....
离开故乡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蒋腿棕子,但我记得关于它的一切。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土豆浓汤
土豆浓汤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并没有“土豆”这个单词,我只知道“洋芋艿”,大了以后才知道洋芋艿就是土豆,凡是带洋字头的东西都是外来的,比如火柴叫洋火,外国鬼子叫洋鬼子,这洋芋艿也自然与本地芋艿有本质的不同。在宁波人的食谱里,土豆如果用来做汤,就只能用雪里蕻来配。通常的做法是菜籽油下锅,烧热,倒入雪里蕻迅速翻炒,再加一碗水,水开后加土豆片,煮至土豆片熟即可,盛入碗中时汤头澄清,土豆刚熟,这样的雪菜土豆汤是清淡的家常菜。
我是不喜欢喝这么淡而寡味的汤的,我向往的是土豆浓汤,象我阅读过的欧美小说里描写的那种土豆浓汤,冬季时窗外大雪纷飞,窗内一家人坐在壁炉前喝香香浓浓的土豆汤,我想象这样的土豆浓汤一定是其乐融融的大团圆味道。
上大学时在东北,刚一入学就有学兄老乡告诉我:东北三宝是人参熊掌紫貂皮,我们学校食堂三宝是白菜土豆豆腐。我一听,赶紧捧了饭盆去食堂,食堂的小黑板上还真不少土豆做的菜:牛肉土豆块,鸡肉土豆块,麻辣土豆片,肉片土豆片,麻辣土豆丝,肉丝土豆丝,土豆炒干豆腐......就是没有土豆浓汤。
听说我想尝尝土豆浓汤,我们宿舍的老6二话不说就带我回了家,当然是她的家。她家的吃饭风格是大碗吃饭,大碗吃菜,餐桌上就二大盆菜,牛肉炖土豆和排骨炖豆角,这是我第一次吃到的东北炖菜,虽然不是西餐的土豆浓汤,但那美味却真的让人忘不了,同样,我的馋猫之吃相也让她的家人忘不了,她家人一直记得我特能吃。
我的初恋在广州,在中山大学旁边的一个西餐厅,我吃到了土豆浓汤,当然是付了不菲的价钱。土豆浓汤是用一个漂亮的白瓷器端上来的,上面洒了香菜末,看上去很美,吃上去汤味醇厚,但只够看不够吃的,用勺子探底一捞,计有牛肉、土豆、胡萝卜各一块,卷心菜、洋葱各若干,另有几片西红柿皮,估计是汤熬得时间长了,把西红柿煮没了。服务生说这是西洋式罗宋土豆浓汤,1990年的我还只是一个学生,即没见过什么世面,而且还好说话,挨一顿斩也照样吃得高高兴兴。
毕业后我分到男朋友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北方小城,在漫长的冬季里,他经常给我煮土豆浓汤,他习惯于每天下班后,把各种原料放入电饭煲,插上电,然后去车站接我。在最初的几年里,我们品尝过各种各样的土豆浓汤,每次我都是先吃肉或者海鲜,他先吃土豆,等我吃得差不多时他才会放弃土豆,专攻其它。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做土豆浓汤了,几次搬家,连电饭煲都不知去向了,好象是每一次搬家,都会少一些重要的东西,最后一次迁居后,我们离了婚。
我以为我彻底忘记了土豆浓汤。
2002年的夏季,我带着女儿去远方旅行,女儿和我一样,每在路边看到一个情调独特的餐厅,就想进去。在上海逛淮海路时,女儿就指着一个西餐厅说要饭后再吃饭。等服务小姐送上菜单时,女儿拿出上惯了麦当劳肯德基的架势说:我吃土豆条。小姐笑笑说:没有土豆条,我们有正宗的俄罗斯浓汤。女儿坚持要二份,她的理由是:妈妈馋,好东西一定要和妈妈一起吃。
旅行回程时我背回了一箱书,其中就有<世界名画全集>,我看的时候女儿也伸过脑袋来看,看到凡.高的<吃土豆的人>,5岁的女儿评价说:这一定是要饭的人画的,我吃过的外国土豆汤根本不是这样的,等我长大了我得画漂亮的外国土豆汤,喝时候不说话,多幸福啊,我和妈妈都幸福。
是的,在她的记忆里,土豆浓汤是放在精致的贝壳形餐盘里的,窗外是繁华美丽的城市上海,窗内是衣香鬓形的安静的食客,餐桌上有热带水果和鲜花装饰的草蓝,枝形大吊灯洒下桔红色的柔和的光,我们望着窗外的车流人流,听着金斯基的萨克斯<回家>,在离家千里的另一个城市,我们真的很快乐。那一份土豆浓汤之后,我们去了外滩,买了一只最大的风筝,看着它一直飘飞在上海的夜色里。
人生的美好,也许就在于和自己最爱的人分享一碗土豆浓汤。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疙瘩汤
疙瘩汤
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疙瘩汤这样的食品是听同事A说的,A结婚前是著名的懒鬼,总是全公司宿舍里最后一个起床的,这家伙隔三岔五地翻我的抽屉找他的免费早餐,有一年我休了巨长的长假,听说他天天站在马路边和工地上的民工们一起吃煎饼果子和豆腐脑。等我再休一个长假回来,奇怪地发现他不再来蹭吃的了,他眉飞色舞地解释说,他结婚了,现在老婆大人天天早早起床,做疙瘩汤,这疙瘩汤啊,连葱花都是香的,味道好极了。俗语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有爱情滋味的疙瘩汤想必也是食中精品。
我由此对疙瘩汤好奇,舍友杨佳说:这个简单,保证你吃了一次不想吃第二次。她说干就干,也不等下班就骑车带我回宿舍,用简易电炉做了一份疙瘩汤让我品尝,味道差极了。我怀疑杨佳的手艺,又申请到别的同事家吃了几次,还是觉得食之无味。同事都说:本来嘛,这疙瘩汤是过穷日子时吃的。
唯一热爱疙瘩汤的也就是同事A,可惜蜜月没有过完,我们就发现他又重新站在街边啃煎饼果子,呼噜呼噜喝粘粘乎乎的豆腐脑。由此可见,早起不难,做疙瘩汤也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为一个人,素手做羹汤。杨佳评论说:完了,完了,连一碗破疙瘩汤都保不住,何况天长地久,怎么平淡人生都这么难呢。
2003年的初春,我回到故乡江南,赫赫发现宁波居然流行起了赣菜和疙瘩汤。总有同学在聚会时不问三七二十一先给我点上一碗疙瘩汤,我屡屡抗议:“我不要啊,我要吃青菜炒年糕、虾鳝爆面。”同学说:“别吵别吵,有你吃的,你在北方生活多年了,吃吃这疙瘩汤正不正宗。”我告诉他们:“北方疙瘩汤以前是穷人吃的,也就是面粉、虾皮、酱油、盐、青菜再加点香菜末,除了省钱,还省事,一煮就完了。哪象宁波疙瘩汤,里面全是海鲜,螃蟹块、虾、鱿鱼、鱼片,还有玉兰片、肉片、香菇,旧社会地主都末必能吃上。”
这种海鲜疙瘩汤在快餐店也要买到15元,到了酒店至少是25元。我号召心灵手巧的同学自力更生。我给远在加拿大的朋友拜年,顺便咨询疙瘩汤的制作。加国老友是东北人,是吃疙瘩汤长大的,这家伙知道我笨,说得一五一十、详细得不能再详细,我和同学一边用免提听一边操作,这花了不菲的国际长话费摇控指导出来的疙瘩汤比我们在酒店吃的差了一万倍都不止,连汤里的海鲜都浪费了。后来在MSN上看到老友套用了余光中的<乡愁>给我留言:
小时侯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呵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呵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望无际的太平洋
我在这头
疙瘩汤在那头
(另言:你的疙瘩汤能打多少分??!!)
我用了最快速度回答:惨不忍睹。
奇怪的是,从宁波回来后,我会时不时想吃海鲜疙瘩汤,于是又自己动手做。先煮好海鲜汤,再在碗里放一点面,在自来水龙头下接一滴一滴的水,不停地搅拌,然后凭感觉将面倒入汤里,撒入青菜叶、香菜末。很不幸的是,海鲜疙瘩汤没有一次成功过,要么是糊里糊涂的面糊湖,要么就是汤清但面疙瘩不熟,疙瘩里面是生粉。我估计我这智商,基本上也就可以告别疙瘩汤了。
夏季时,中学同学来度假,天晓得,她们全家居然爱喝疙瘩汤,爱吃北方烧烤。几乎每日晚餐都在烧烤店,连续吃了一个星期的疙瘩汤加烤肉、烤鱼,吃得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疙瘩汤了。唉,她们走的那一天,我馋得煲了一大锅排骨山药片,啃了个不亦乐乎。啃完还未来得及涮碗涮锅,老舍友杨佳来访,说到同事A,说他老婆疙瘩汤是不做了,人倒是越来越疙里疙瘩,日子也就过得疙里疙瘩,小麻小烦无穷无尽。正在离婚的边缘。
可能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如此,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够有持久的兴趣,将一碗家常的疙瘩汤加入林林总总的海鲜,炮制成美味佳肴呢。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29日, 星期四 23: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种红苕,N种滋味
红苕是大众化食品,是明朝时从吕宋国引进,因为红苕的淀粉含量和糖分含量都极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国的粮食不足,据说,红苕的引进甚至促进了明朝以后的人口增长。
红苕在全国各地有不同的别称。山东人管红苕叫地瓜,山东南面的江苏刚称之为山芋,北京叫白薯,到了陕西却叫红薯,不知是不是北京地瓜外皮是白色的,陕西地瓜外皮刚是红色的,在我的故乡浙江和福建、广东的叫法是一样,谓番薯。
浙江人形容人笨就是脑子被番薯塞死了。可是在我们小时候,真是恨不得肚子天天被番薯塞死了,在物质稀少的年代,番薯也是一种美味。江南人家的(火靠)番薯就是把番薯埋在即将熄灭的灶灰里,小孩子一边玩一边想着往火灶里塞一二根树枝,保持灶火将熄末熄的状态,等番薯熟了,拍去皮上的灰,吹吹热气,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下去,那种香香甜甜的滋味,过了多少年仍然记忆犹新。
中学时宁波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油炸食物,咸的是萝卜丝饼、葱油饼,甜的就是炸麻花和炸地瓜片。地瓜片一般是15毫米厚,放入油锅里炸透控净油就可以食用了,这种油腻腻的食品有洁癖的女孩是不吃的;后来油炸地瓜片改良了,切成极薄极薄的片,经过油炸后一片片又酥又脆又甜,小孩子买一包吃在嘴里咯吱咯吱的,有滋有味。再后来,麦当劳、肯德基占领了中国的儿童快餐市场,孩子们都被格式化为可乐、薯片、汉堡包的忠实食客了,乐事薯片、上好佳薯片、品客薯片等品牌彻底代替了地瓜薯片,记忆中,很多年没有看到炸地瓜片了。
大学时在东北,东北的烤地瓜更是多了去了。我们宿舍楼下“50年不变的零食”就是茶叶蛋、豆腐串、烤地瓜。每到夜晚,宿舍要关大门前,总有一对对的情人站在路边的大树下,一边是依依不舍,一边是女生拿着地瓜慢慢地吃着。不可思议的是隆冬季节,也有女生不畏寒风凛冽地站在树林边吃地瓜,从没听说过有女生因为在“北风哪个吹”中吃烤地瓜呛了风,由此可见,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完全可以抵御风寒。初恋的烤地瓜,应该是甜甜蜜蜜的
记得隔壁宿舍有个女生,每晚临睡前她男朋友都送她一只烤地瓜,她极幸福地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吃着,只一个冬季,她就尝到了幸福的后果:迅速地胖了。
大四时,我也恋爱了,我的恋爱食谱是螃蟹,不仅我自己吃得多,也给大家分享。每次从男朋友的海滨城市回学校,都会带一兜螃蟹,我的死党们都自告奋勇地去火车站接我。有一次一个男生破天茺地给我带了一个烤地瓜,我出站时他远远地大喊:“螃蟹,螃蟹,你回来了,我在这儿。”他个子小,我只看见有只手臂高高地举着一个地瓜。后来在电车上他说:你坐了一夜的火车,肯定饿了,快吃吧。我心想这家伙还是良心大大的好,可是就在我吃地瓜的同时,他把手伸进网兜,拎了一个螃蟹出来,也快快地吃了起来,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用小手指使劲抠螃蟹盖里的膏的滑稽样子。多年以后,短信流行,我看到“地瓜,地瓜,我是土豆”时,也依样画葫芦地给他发了一个“地瓜,地瓜,我是螃蟹,我是螃蟹,还记得你用地瓜换螃蟹的不良形象吗?”他回信“记得,记得,没齿难忘,等我没牙的时候,你带地瓜,我带螃蟹,连螃蟹加利息都还给你。何日更重逢?与君安座啃螃蟹。”
1996年,我在厦门大学住了整整二个月,厦大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厦门岁月真的是好山好水,外加好饭好菜。厦大国际经济研究生宿舍楼东面有个私人承包的食堂,里面有几个菜做得很是不俗,例如:地瓜红烧肉。肉块色泽红润、肥而不腻,地瓜绵而不烂、咸甜适中、甘腴可口。后来我在自家厨房凭想象做过地瓜红烧肉,先后变更过放地瓜的时间,甚至试过把地瓜先稍稍油炸一下,但没有一次成功过,地瓜要不就是烂得不成样子,要不就是地瓜咸甜味怪怪的,再有就是“地瓜还是那个地瓜,猪肉还是那个猪肉”,二者没有很好地结合。
离开厦门后,我去了海南。海南少有地瓜,偶尔夜市排档上能见到烤地瓜。想来海南四季如春,农作物品种丰富,地瓜有没有都无所谓。意外的是,有一次野外游玩时遇到大雨滂沱,我们进了一饭店避雨。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到窗外是一片绿油油的地瓜地,同行的一海军军官点菜时指着我说:你,把手伸一下。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转头对服务员说:“去摘点地瓜叶,素炒,别摘太长了,就按着她的手指手掌长度摘,要摘到我大手那么长,味道就差多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就看见有人头戴竹笠、穿披雨衣,蹲在瓜地里撸瓜叶。素炒地瓜叶上桌时,我伸筷子夹着地瓜叶跟我的手一比,还别说,人家的服务态度真够一流的,这地瓜叶的长度,误差极小。再一吃,滋味鲜嫩清爽、满口清香。看来,不仅是雨后春笋美味爽口,这雨后地瓜叶也同样是不同凡响。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12日, 星期一 00: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炸酱面 食全食美 我小时候在江南,江南人家吃的是阳春面、雪菜肉丝面、排骨面、黄鳝面等等,炸酱面是见不到的。我知道炸酱面是因为读鲁迅的小说,老爸单位的图书室有全套的鲁迅文选,我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看到鲁迅在<奔月>中写嫦娥埋怨自己的丈夫:“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看,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我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竟嫁到这里来,整年的就吃乌鸦的炸酱面!”鲁迅把后羿写得非常英雄气短的样子“羿低声说:不过今天倒还好,另外还射了一只麻雀,可以给你做菜的。”我拿着书跟老爸提议:“上哪儿弄点乌鸦炸酱面尝一尝?”我老爸很是有办法,他发动了车间里的几个青工拿了弹弓在很短的时间内打了一大堆麻雀,让我老妈用豆瓣酱做了麻雀炸酱面。我一吃,还挺香,我想这嫦娥也真是不知足,天天有肉吃还不甘心,还要怨气冲天,唉,我们在人间吃肉还凭票呢。
上了大学以后我一直在北方生活,我第一次吃炸酱面是1987年,我从北大坐了近二小时的公共汽车到了前门的一个老字号饭店,记得那酱就是一咸味,酱里根本找不着肉;面一根根的很粗很硬,咬起来很累牙,碗是特大号的,比南方常用的碗得大上一倍,坐我对面的男生埋头趴在碗上吃面时,脑袋的圆周看上去约等于碗的圆周。这大碗的面吃下去很节省穷学生的钱包,一顿可以顶上二顿。
大二时我认识了一个家在本地的女生,她的拿手好菜就是炸酱面,她做面时一丝不苟,从和面、揉面、擀面、下锅、炸酱,各道工序都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她大多数时候不让我看,更好玩的是,把大碗的面端上餐桌的时候,她喜欢把酱料、拌料放在碗底,面放在上面,她说:“你猜啊,是牛肉酱、猪肉酱还是羊肉酱。”在配料上她也爱玩花样,黄瓜、酱瓜、绿豆芽、金针菇、香菇、黑木耳等等,我永远猜不到她的碗底手到擒来似的到底放了什么好东西。我们俩看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时都习惯于早早看谜底,她形容我吃面的吃相永远是:第一个动作是高高地挑起面,看到碗底;第二个动作是吃肉;第三个动作才是从面上抬起头来,笑哈哈地夸她。她说我的这三个动作次序从未颠倒过。
可惜这样吃炸酱面的好日子突然中断了,大三时,她恋爱,她仍然做炸酱面,但坐在她对面吃面的人就不再是我了。她的初恋男友是一个研究生,她的初恋也很短,短得只有三顿炸酱面。她说他吃炸酱面时先是批评她面应该放在下面,酱料配料在上面,接下来他会跑到厨房拿一小勺盐,放进碗里使劲地拌,也许是因为拌不匀的缘故,他又批评她盐放得太少了,下次在酱里直接多放盐。如此地三次,她通知他:事不过三,It is over,一切都过去了。虽然她后来知道他从小家境贫寒,一年到头全家人吃饭都只有一个菜,因为菜少,就多放盐,盐多可以多下饭。她评论她的爱情:我理解,但不喜欢这样的爱情,我要找一个喜欢我也喜欢我的炸酱面的人。她给我的建议是:你得找一个喜欢给你做炸酱面的人,而且他得喜欢你吃炸酱面的样子。
因为她后来一直没恋爱,我很荣幸地吃她的炸酱面一直吃到毕业。毕业后,偶尔吃到炸酱面的时候不免会想起当年的她,兴兴头头地为了一碗炸酱面象模象样的小女人样子;不知现在的她会不会想起我,当年她戏谑我是“趴在炸酱面的大碗上笑得象只馋猫”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8日, 星期四 23:57 回复(6)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大米票里的爱情故事 1987年,我在东北上大学,那是个吃饭要粮票的年代。我们学校的规矩是:每月大米12斤,细粮12斤,粗粮6斤。细粮就是馒头和面包,粗粮是窝头。大米票可以买馅饼馒头面包窝头,但细粮粗粮票则是万万不能越级买米饭的。听说大米12斤还是照顾大学生的,普通市民还没这么多。
限定大米的消费对北方同学来说没什么,南方同学可就苦了,女生还好说,中午二两晚上二两,满打满算30天正好12斤,还有利于保持体重,省得淀粉吃多了肥胖。苦的就是来自南方的男生,他们戏称自己是:喝着西北风,吃不饱大米饭。北风那个吹,米粒那个少啊。
既然大米这么珍贵,男生追上女生之后就会有女生把大米让给男友吃了,女生表达对男生感情也就不限于织毛衣织手套,献上一把大米票是更实际的行动,虽然那个年代的傻女生还并不知道“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他的胃”之类的真理。没有真理的指导,女生照样能做到:学习诚可贵,米饭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阿秀就是这样的女生。
阿秀和她的男友同为南方人,谈上恋爱之后阿秀就自觉自愿地断了大米饭,她只在中午买一个饼,吃一半,另一半留着晚上吃。我们都怀疑是面饼难以下咽的缘故,阿秀却说:吃惯了,也无所谓了。阿秀原准备这样“无所谓”地过到毕业,没想到她的男友倒有所谓了,他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阿秀哭得肝肠寸断,她就是不明白:“什么是性格不合啊,我一直拚命地在跟他在合啊,为了他,我这二年都没吃大米饭。”一听这话,我们众女生都义愤填膺,我带了一帮女生找她男友兴师问罪,恨不得把他灭了。我们这样骂他:二年,就算是喂一只狗,狗也知好歹吧。
说起来这男生也很不简单,虽然宿舍的走廊上里三层外三层地站满了观战的同学,面对着磨拳擦掌的我们和众多的看客,他仍然不慌不忙理直气壮地说:人活着也不光是为了吃大米饭吧,爱情比大米饭要重要得多。面对我们的气势汹汹,他很不屑:大米票有什么了不起,我也能二年不吃米饭,不吃米饭怎么了,又不会死。这么没良心的话让我们听得肺都气炸了,当下就有女生一脚踢翻了他面前的凳子,没想到他侧了侧身子,让开了凳子,反守为攻,他说:你们哪个女生不信,就跟我签个字,从明天开始,我二年不吃米饭,到毕业时签字的人嫁给我,你们谁敢。他这么大言不惭,我们只好说:谁会嫁给你啊,除非比猪笨。
这一场战斗下来,好象还是我们女生输了。隔壁寝室观战的女生说:以前以为浙江男生都象林语堂说的那样,吃糯米和莲子长大,象徐志摩似的,这下可算看见厉害的了。马上有浙江男生出来男生说:浙江还出鲁迅呢。
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没起床,这个大言不惭的男生就“咚、咚、咚“地来敲我的宿舍门,我赶紧起床,我们宿舍的二姐给他开门,这家伙也不进门,就站在门口,做了一个手臂高高举起的姿势,随着这个姿势,一大把的大米票天女散花一样散了下来,他说:你们都看好了,这是200斤大米票,从此,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最后,他又把“人活着也不光是为了吃大米饭吧,爱情比大米饭要重要得多”的宣言重新说了一遍,并说让我们把这话转告阿秀。我们没敢把这样绝情的话转告阿秀,阿秀看到一叠叠用黑色橡皮筋细细捆好的大米票,顿时泪如雨下。
接下来的二年,阿秀一直是形单影只在走在校园里,经常有同学看着她瘦瘦小小的背影悄悄地议论她,很多人替她不值,很多人觉得她大可以有第二个春天,后来也真的有一个男生在喜欢阿秀,但最后无疾而终。问其原因,男生说:一到饭桌上,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大米饭,不吃她的大米饭吧,觉得自己不如前一个男生;吃吧,吃完了有犯罪感。
不管怎样,阿秀赢得了很多的同情分,我们老乡中只有一个男研究生用不屑的语气损她:恋爱应该是享受,要享受整个过程,双方都快乐,看看她,把自己弄得象苦役犯似的,好象别人永远欠了她,换了我,我也跟她BYE_BYE。他的发言招致了无数人的厉声责骂,那时我们真的都是孩子,现在的我们,都经历了婚姻,经历了更多的人生,也许会觉得他的话里,有一定的道理。
不知道现在的阿秀过得好不好,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婚姻,我想,善良如她,温柔如她,应该能有一份美好的婚姻,让她快快乐乐地付出,也快快乐乐地享受爱情中的所有。
- 作者: rhein678 2005年09月8日, 星期四 23:52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贪吃美食爱上你 我的初恋比较晚,被公认为“晚恋”,我有点假小子性格,总是跟男生嘻嘻哈哈玩玩闹闹,但不来电。我们宿舍的女生们都梅开二度恋了又恋了,我还是一副单枪匹马晃晃荡荡的样子,大家经常说我聪明是特聪明,但智商少了一块!唉,当年情商之类的词还没能流行,要照今天的说法,我就是智商高,情商低。
我和男朋友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下车的时候就交换了一下通讯地址。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结尾的:我认为,男孩与女孩之间应该有纯洁的友谊,愿我们纯洁的友谊地久天长。他也很有点说到做到的架势,他给我写了三年纯友谊的信,而且是雷打不动地每周一封,大多数内容都是慷慨激昂或是忧国忧民的思考型的,由于他是理科生,无论是文学水平还是哲学水平都远远不如我,所以我回信并不积极,想回就回,不想回就等他的下周来信再一起回。
大一的冬季,他请我到广州看花市,我的死党警告我说他别有用心,我想:此话有理,听人劝,吃饱饭。所以,我没回信,但死党们已经构思好了如果他再来信说I LOVE YOU 就回敬他:让我们永远做好朋友吧。这是80年代末的通用模式。但这模式我一直没用上,他并没有追我,以至于后来我认为他不可能追我。
大三的秋季,他在来信中说:能不能寄张照片让我看看你现在什么样了。很巧,我刚洗了一卷相片,洗完就丢了底版,看看36张中有二张照得不太好,呆呆的,扔了可惜,就寄给了他,权当是废物利用。他是好脾气之人,回信说:你好象长大了,不怎么淘气了...中大的桂花已经开了,我在桂花树下看你的信,寄点桂花给你吧。冬天,你到广州来看花吧。花市比桂花好看多了,什么花都有。
我从桂花的香气中想到了“什么花都有”,这一想,就决定了。我把900元钱包上塑料纸塞进旅游鞋的底部,在1990年的学生眼里,900元是巨款,所以我只担心丢钱,并不担心他追我。我不担心,有人担心,临上火车前,有一个家在广州的女生找到我,她是女生中警惕性最高的,她一向认为对面的男生看过来之后的下一步就是追过来,她很负责任地在我手心上写下了她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可惜我一上火车吃吃喝喝再洗洗手,就把临阵脱逃时可以投奔的号码给弄没了。
我是在清晨到的中山大学,他写错了信,应该是南门下,他写成东门下,害得我兜了一大圈才找到他的宿舍,他们宿舍的人还都在睡觉,我们只好在校园里散步,路上不时地有人拿着饭盒经过,他却只顾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坐了三夜二天的火车已经饿得不行了,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在中大的经典风景孙中山先生像前蹲了下来,脱下鞋子,当着他的面拿出了900元钱,他对我的行为很是不解:你要干什么啊??我回答说:快点吃饭去,我要饿死了。我记得那顿早餐我吃掉了牛腩粉、糯米鸡、艇仔粥。那个呆子居然还说:你怎么这么能吃啊,你吃得太多了,你比男生吃得还多,我们踢完足球也就吃这些。
地球人都知道“食在广州”的传说,我没想到的是广州食风也刮到了校园里,中大的食堂实在是好,鸡翅、叉烧肉、香肠,应有尽有,中大学生打菜都是二份,一荦一素,和我们学校相比,真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我在东北上大学,一到冬天,就是白菜、土豆、豆腐的天下,偶尔有鱼,也仿佛是放置了百年的老鱼了,除了鱼腥,再没别的味了。我们食堂的黑板远看密密麻麻,近看是:肉片豆腐,麻辣豆腐,溜豆腐,土豆烧牛肉,土豆块,土豆片,土豆丝,土豆干豆腐,溜白菜,辣白菜,肉片白菜,白菜豆腐.....看得让人绝望。人家中大就不一样了,不仅食堂一流,而且学校里面还能喝到早茶,当我坐在窗明几净的紫荆园餐厅的时候就想:这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里面也得分出好几个台阶啊。这么一对比,我就对他说:早知道,我应该考到中大来,真后悔。我当时很专心地啃着一碟碟的凤爪,并没有看到他的神色起了变化,其实我后悔的是在最美好的大学时代我没有遇到最美味的食堂。
他听了我的“后悔”之言,很是激动,一激动,就喝多了,二瓶啤酒下去,他的胆子就上来了,他就是在那时下了决心要在除夕夜要在满城灿烂、满城花开时和我有一个美好的开始,他一贯是好学生,也当惯了学生干部,每学年开学都习惯于写: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读书如此,初恋亦然。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以吃为主旋律,这主旋律中的首打就是中大的南门外,那一排饭店我们依次吃过去,一家也没漏网过。塘虱煲、炒田螺、烧乳猪、煲仔饭、酥皮莲蓉包、肠粉、及第粥.....食在广州确实是名不虚传。我只觉得兜里的钱流水一样的出去,转眼就到了除夕。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我大大咧咧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我捧着一大束的康乃馨,站在荔枝树下凤凰木下,欢笑嫣然。等到他说出爱的时候,我才不笑了,我彻底傻眼了,不知道新年怎么过了,那个救命的电话号码已经丢了,我没地方去了。我只好听他说下去,一边听,一边看着满城的烟花,一边吃着牛肉干吃着酸木瓜,后来我就在海珠广场的椅子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清晨醒来的时候,听见他说:这广场边上就有一个特别好的酒店,我们去吃早茶吧,肯定比学校里紫荆园的好。
好笑的是,我们是新年第一对光临那个酒店的,广州式的服务也实在是好,我吃得晕头晕脑,俗话说:女人一谈恋爱就显得笨,到了我这儿,纯粹是广州的美食吃低了我的智商。我跟那个呆子开始了初恋。他实在是呆,在广州4年,哪儿都没玩过,哪儿都不认识,到哪儿都走冤枉路,再说我也馋,常常是坐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吃的好招牌,就会在下一站下车再倒走回来,这样一来,我们的大部分时间一直在吃,从打边炉吃到龙虎斗,广州的风景点,我们只去了有限的几个。
我回到学校以后,慢慢地同学们都知道我终于开窍恋爱了,有一天,一个老乡来请我吃羊肉串,她问我“你在广州怎么谈的恋爱?”我一五一十地交代得很详细,她听完,总结说:这哪是谈恋爱啊,你也没谈没恋没爱啊,光听你说怎么吃吃什么了。她的总结如同醍醐灌顶,我一下子猛醒,推翻了自己的初恋,我抓了一大把羊肉串到了自习室,将羊肉的大把营养消灭之后我就给他写了消灭初恋的“绝交信”。我把绝交信扔进了邮筒,顺便也把羊肉串的铁钎子还了回去。
我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回信。
他很久没回信。
后来,他寄来了一个包裹,我的死党出于好奇拿了我的证件替我跑了趟邮局,还替我拆了,这下死党们吓了锅,他寄的都是吃的,很多我们都不认识,包装上都是英文,那时候南方的很多零食东北还见不到,我们的英语水平又太差,象腰果、杏仁、开心果之类的高级单词我们根本听都没听说过,死党们都很有良心,吃完了这个大包裹就纷纷口吐象牙,把他说得千好万好,从此以后,她们很自觉地去看我班的信箱,有信帮我取回来,有包裹来她们自然会跟着来一番好言相劝。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我是中了包裹里糖衣炮弹的毒还是被她们轮番的说教给打动了,反正,我的初恋又回来了。
二年以后,我和他重回广州,又一次站在深夜的珠江口岸,清凉的晚风吹散了长发,望着华灯竟放的初恋之城,看着水中的明月,在静静的流水声中,我听到了旧日的歌谣: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树叶儿也不再沙沙响,夜色多么好,令我心神往,在这迷人的晚上。小河静静流,微微泛波浪,明月照水面,闪银光,依稀听得到,有人轻声唱,多么幽静的晚上,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
羊城的夜晚,是我人生旅途中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