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合适申请父母团聚移民及其他相关问题若干,希望TZ们踊跃回答!

RT,

本人09年3月17日夫妻团聚签证获批,09年6月22日短登后回国,枫叶卡已经拿到。目前仍在国内,会于10年初长登。估计到加拿大后不会马上能找到工作吧!(不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哦!)老公03年2月工作签证来的多伦多密市,06年7月成为PR,工作不错,收入稳定。看了不少帖子,父母团聚移民要办理5年啊,甚至更加长的时间,所以开始想给他们办理团聚移民了。

问题:
1)公公婆婆为一个CASE,主申请人为我老公,我没有工作的话,要作为CO-SIGNER吗?

2)与此同时,爸爸妈妈为另一个CASE,主申请人为我,那我老公一定要作为CO-SIGNER,以满足最低担保工资要求,但这样会不会拖延我公公婆婆申请的进程啊!(公公婆婆比我父母年纪再大点)

3)提交了团聚移民的申请后再申请探亲签证的话,真的会如许多TZ所说的拿到5年多次往返的签证吗?

多谢!:wdb13:
 
最后编辑: 2009-11-14

never_talk

talks all the time
回复: 什么时候合适申请父母团聚移民及其他相关问题若干,希望TZ们踊跃回答!

是10年初长登吧?

1. 你没有工作,没有必要做co-signer。不过因为申请时间长,将来如果你有工作了,也有收入,现在做co-signer也未尝不可。
2. 只要收入够6个人家庭的(将来你们有孩子就是7个人),不会有拖延。
3. 我周围还没听说有谁的父母申请到了5年多次往返的签证。
 
回复: 什么时候合适申请父母团聚移民及其他相关问题若干,希望TZ们踊跃回答!

TKS FOR YOUR INFORMATION:wdb11:,NEVER-TALK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