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help!
甘你09年既收入是否足够4人家庭,如果够就应?无问题。他地大概查到你结了婚但你有无申报,所以要你递交
我结婚后翻学读书半年没收入.所以09年收入只够3个人,不够4个人.如果加上老公的收入是够的,但打电话问过CIC,他们说现在老公不能作co-signer,感觉不公平,结婚了加一个人,但不算他的收入,然后2010年的担保标准跳到4万1.打电话问过一些移民律师,他们说移民局应该会以我09年的收入不足而拒绝我父母的个案,就算在这阶段,就算是不公平,因为移民局现在不想那么多老人移民来加.
律师的建议是请他们(律师)帮我做个书面材料,跟移民局争论,因为我06,07,08的收入是够4个人的,那时我没结婚,2010年我回到原来的工作,收入也是可以够4个人的,(根据过往的年收入),09年的收入少了是暂时性的,(因为上学)现在的移民法并不公平(结婚后只加多人口,而不算老公的收入)移民局曾经输过这样的个案(律师说的)
但律师说,就算他帮我们写书面材料(收费的),也是不能保证移民局不会拒绝我的,到时候就要打官司(费用不少,也耗时间).
现在考虑,请不请律师?我们自己也可以做书面材料.(律师也不能担保成功)也想问问有没有人有类似个案,想知他们怎解决这问题,2月底要回复移民局啦.不然就当我放弃.
真恨移民局,为难我们做人子女的.
好心有好报,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