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张枫叶卡2010年12月到期,本人只住了1年零8个多月,准备7、8月份登陆,再住4个月,现在我还在国内工作,只能请4个月假,我能否在住满1年零11月时,提前申请新的枫叶卡,办加急申请,这样加上等候时间,我就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请问移民局时怎样计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是从申请新的枫叶卡寄出时间算起,还是从发新的枫叶卡时间算起?请有经验的人士帮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