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的过程中,申请父母移民,家庭收入是按几个人算呢?

要离婚了,这里好象是先要分居一年,那么等正式离婚手续办好最快也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想请问在正式离婚手续办好之前申请父母移民,家庭收入是按三个人(我和父母),还是按四个人(我,丈夫,和我父母)呢?

我自己的收入可以达到三个人的标准,离四个人的标准就还差了.

如果让他做Co-signer, 四个人的标准肯定是达到了. 但是都要分开了,他不一定愿意做Co-signer. 而且分开后,他可能会回国,那也就没有了这儿的收入, 家庭收入标准就又达不到四个人的了.

父母都上年纪了,现在就想申请父母移民,我这种情况是会按三个人的收入算呢? 还是一定要按四个人的收入算呢? 请知道的同学指点一下,谢谢!
 
回复: 办离婚的过程中,申请父母移民,家庭收入是按几个人算呢?

没有离婚的话,即使他不做co-signer,还是要符合4个人的收入标准。
 
回复: 办离婚的过程中,申请父母移民,家庭收入是按几个人算呢?

谢谢楼上的两位同学。

从法律上讲,没有离婚的话,他还是家庭一成员,好象是要算在内。但实际生活中,一旦分居后,根本都不是一家人了,难道在这个很长的离婚过程中,我申请父母移民一定都要把他算在内吗?都没有办法了吗?

如果他同意做co-signer, 回国后,他的co-signer资格还合格吗?还是要向移民局更新资料?

问题很多,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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