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的问题

正在帮父母准备移民的申请表,我主申请,老公是co-signing.我是2009年4月变的PR,老公申请的我。 在填 financial evaluation表第4 iii) Number of people included in previous undertakings your spouse where these undertakings are still in effect.因为我是我老公申请过来的,我是不是应该填1 啊? 问题是如果这个地方填1,number of family就变成5个了。 我, 爸爸妈妈,在加上老公我门家一共四个人啊? 求助了!
 
回复: 申请表的问题

你的表中,你要填你自己、你老公他、你父母,一共四个;
他的表中,他要填他自己、他老婆你、你父母,一共四个;至于在他的表中,本来你也属于4 iii的,不过因为你已作为他的老婆被统计过了,所以为免重复统计,他那个4 iii就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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