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第一天,欲望都市女主角的悲剧就摊我身上了,去朋友家参加新年party,鞋子被人顺走了,我比电视女主角更悲哀的是,那人是穿着我的拿着自己的或是穿着自己的拿着我的,总之我是兴高采烈穿着鞋去火冒三丈光着脚回。好吧好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是,MD,我那鞋就是刚新买的,我衷心祝那贼人生鸡眼烂脚趾一辈子穿不了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