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和朋友准备一起租一个房子,但是是以我的名义去租,也就是说每月的房租由我交给管理工司,然后我的朋友将租金交给我。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当朋友将房租交给我时,我是否要纳税?如果纳税是多少?怎样操作会合理一点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