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房产如果以后想卖的话,写到good of list里就可以免税吗?

goods to list里不用申报财产的,就写你已经拥有的(规定是这么写的,很多人把将来才买的东西也写进去,理论上是有可能会被要求征税的),将会带入加拿大的物品。

财产申报会在登陆后报税的时候填报的。
 
你的房产要是不增值(你登陆那天与你变卖那天相比),就不用缴税;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比较专业,等你来了后,自己找一个专业会计师把自己的具体情况跟他们商量一下,花小钱,应该可以省大钱的。

另外,家园里有很多相关的帖子,你可以尝试搜索一下。
 
Re: 那什么时候申报房产呢?

jason_long 说:
那什么时候申报房产呢? 登陆以后再申报吗?
房产是否还得做个评估,由谁来评估?

谢谢!

登陆后申报;

评估者,应该有一定公信力的机构吧,具体我不敢说
 
Catherineshen 说:


我也感兴趣,如果3年过后觉得加拿大好,就变卖国内的房子,全家迁移到温哥华

可是,以后要带进来的钱在什么时候申报可以不征税呢??

申报了会不会影响你的福利呢????

你提前申报海外的资产,就是为了避免将来突然来了一笔钱被人抽税。所以,如果你将来需要把国内的房产或者资产变卖,或者带去,那么应该在第一次就申报,这样,除非你的资产将来有增值,你的原有资产部分是不需要被征税的。

申报了,有可能影响部分福利吧,比如读书贷款什么的,不过小孩牛奶金以及以收入为基础的福利,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这个房子的增值是怎么算的呢?
是按合同上的购买价算起?还是出国时的价值?出国时的价值谁来评估呢?
 
房产和现金都不能写进goods to follow里,那么能不能在goods to follow里写上多少,多少的黄金。 以后把国内的房产变卖后,买了黄金再带到加拿大去卖出去,然后再在加买房子。这样带入的大量资产就不用征税了。而又不用担心刚开始在加银行的存款太多而享受不到充足的福利。

不知操作上有没有问题。请大家研究研究有没有可行性。
 
房产和现金都不能写进goods to follow里,那么能不能在goods to follow里写上多少,多少的黄金。 以后把国内的房产变卖后,买了黄金再带到加拿大去卖出去,然后再在加买房子。这样带入的大量资产就不用征税了。而又不用担心刚开始在加银行的存款太多而享受不到充足的福利。

不知操作上有没有问题。请大家研究研究有没有可行性。
 
兔八哥 说:
这个房子的增值是怎么算的呢?
是按合同上的购买价算起?还是出国时的价值?出国时的价值谁来评估呢?

登陆那天的价格为基准,谁来评估,之前有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俺不太清楚内地的这方面机构。

另外,这个房产的增值是否最后需要缴税,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还是找专业人士给些意见为佳。
 
黄金有那么好带吗?可行性不是太大。真不知道那些一到加拿大就买房的人钱是怎么转出去的。鱼有鱼道,虾有虾路,但对普通人而言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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