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 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躲过移民监了?

我还没有移民,但是看了不少家园的帖子。
假设一下,
3个人(夫妇,孩子)到加拿大登陆,然后,在加拿大注册一家公司,夫妇两个人都是公司的员工。然后3个人全部回国。在中国设立一个加拿大公司驻中国代表处。夫妇两人算作公司外派到中国工作。这样可以算作是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孩子由于和保留身份的父母在一起,所以也可以保留身份。

这个方法怎么样?

问题:移民在加拿大注册一个进出口公司需要多少资金?有什么其他方面的要求?
 
短登回来后, 觉得本地的生活烦杂但有趣, 加国的风景美丽社会安宁而生活单调, 何去何从? 拖延再三, 还是没有计划再去, 对移民监的问题, 这么多人出谋献策,看来还是躲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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