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读的是政府补贴的7刀的幼儿园,因为月底要搬家,所以今天去缴费的时候,只写了3个周15天的支票,最后一个周没写(本月共4个周20天),然后告知园长6.21号将是孩子在幼儿园的最后一天,老太太及其愤怒,告诉我必须交清最后一周的钱,不管孩子那一周上不上,而且,需另外交50刀的违约金,说这是bylaws,并说我当时签字同意了的,我也不知道我当时签了些啥,都是法语的,也不懂
现在想问下大侠:
1.有没有法规规定,不满一个月也必须交一个月的钱?
2、提前3个周通知daycare,也要付50的罚金吗?
如果他们是对的,那我乖乖交钱,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那我就得据理力争

现在想问下大侠:
1.有没有法规规定,不满一个月也必须交一个月的钱?
2、提前3个周通知daycare,也要付50的罚金吗?
如果他们是对的,那我乖乖交钱,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那我就得据理力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