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续枫叶卡对day的定义(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op/op10-eng.pdf,6.4节“day”部分),说是只要一天内的任何一段时间在加都算满足residency obligation的一天;换句话说,days absent from canada只包含从0点到24点你都在境外的情况,这跟申citizen的算天方法就不一样。
我的问题是,续枫叶卡申请表22问上面要求列from date和to date。我不知道这里的from和to指的到底是你实际离/回的日期,还是离开的第二天和回来的前一天(即按照他的标准absence duration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打个比方,如果你圣诞节12月23日离境到12月31日回,按续枫叶卡的标准是算离境七天(24,25,26,27, 28, 29, 30日),表上的那两个日期是应该写23/31日还是24/30日?
这个牵涉到是否申报当日去当日回或当日去次日回的情况,因为照这个标准这两种情况的absence date都是零。请高人不吝赐教,谢谢哈。
我的问题是,续枫叶卡申请表22问上面要求列from date和to date。我不知道这里的from和to指的到底是你实际离/回的日期,还是离开的第二天和回来的前一天(即按照他的标准absence duration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打个比方,如果你圣诞节12月23日离境到12月31日回,按续枫叶卡的标准是算离境七天(24,25,26,27, 28, 29, 30日),表上的那两个日期是应该写23/31日还是24/30日?
这个牵涉到是否申报当日去当日回或当日去次日回的情况,因为照这个标准这两种情况的absence date都是零。请高人不吝赐教,谢谢哈。
最后编辑: 201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