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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已失去移民身份还需要继续报税吗?

因本人移民监未蹲够,2012年未领到第二次枫叶卡,13年元月在办理探亲签证时提出了放弃移民资格申诉的申请(加拿大使馆要求的),获得了10年旅行签证。我的老婆和子女还都是移民身份,现在到了递交2013年度的税务报表时候,据说多了很多细则,以前报税以我的收入和资产为主,老婆为辅,现在我已不是移民了我还要报税吗,剩下我老婆不知怎样填这表,希望能在家园网站得到帮助,万分感谢!
 
如果,你有源自加拿大的收入(你名下的加拿大银行存款利息,你投资的加拿大房产出租收益等),必须报税。

如果申请了GST退税和牛奶金等福利,也要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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