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老lease,4月份决定6月一号搬家,刚好一朋友可以接手房子,5月份初告诉房东要转租,朋友添信用调查表,中间折腾了很久,房东要co-signature啥的(朋友是拿工签,理论上是不需要co-signer的,有工作,但工签今年12月底到期),最后,折腾到5月28号,租房管理公司才给我们消息说是可以和朋友签lease了,但是27号的时候朋友等不及了已经签了另一家。后来租房管理公司说,只要我们付6月份房租,可以6月底就结束lease,并要了我们的新地址说是要给我们寄封结束lease的信。我们同意了,并按着他们的要求把房屋转租的广告都撤下来了,管理员5月30号就开始带人看房子了(新lease贵了40刀)...6月份搬好家,我们打电话给原来租房公司,问什么时候把终止lease的信寄过来,没有想到那人当场反悔,说是要等房子租出去的时候才能把这封信寄给我们,而且透漏的意思是如果房子没有租出去,我们要继续付7月份的房租。我们无法直接联系上房东,6月9号寄出去挂号信,请房东尽快把终止lease的信发给我们,到现在已经10天过去了,房东没有任何反应. 6月18号,打扫好卫生,正式把钥匙交还给了管理员,管理员透漏,这个房子还没有租出去,而且也说,如果7月1号没有租出去,7月份的房租很有可能还需要我们承担...
我们现在想知道,7月份的房租要我们继续承担是否合理,是不是再房子没有租出去前房租都要我们来承担?
我们现在更担心的是,5月底只是口头上租房公司的人答应结束6月底结束lease,当时的说法是随后就会把终止lease的信寄给我们,现在的说法已经是变成把房子租出去了才给我们终止lease的信,如果房子一直租不出去,他们会一直要求要求我们负责房租
现在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我们找人来接lease,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还是新的价格啊
求帮组啊
我们现在想知道,7月份的房租要我们继续承担是否合理,是不是再房子没有租出去前房租都要我们来承担?
我们现在更担心的是,5月底只是口头上租房公司的人答应结束6月底结束lease,当时的说法是随后就会把终止lease的信寄给我们,现在的说法已经是变成把房子租出去了才给我们终止lease的信,如果房子一直租不出去,他们会一直要求要求我们负责房租
现在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我们找人来接lease,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还是新的价格啊
求帮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