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前有办过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也公证过,中间没有回过国。现在因为身份证过期,又无法回国,重新办理无犯罪证明的手续会比较麻烦。 不知道我这种情形,可不可以用以前出国的无犯罪证明? 需不需要加上解释? 如果寄出申请到时不行资料会全部退回来吗,还是单独补办的可能性比较大? 身份证过期需要单独解释吗,可不可以不填呢?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