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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pr 可否在国内 通过在加的朋友 办理团聚

我是技术移民,现在在国内,今年短登就回来了。我现在可否把我的担保资料及相关材料寄到在加的朋友那里,然后由他寄往密市的处理中心.以朋友的地址作为联系地址,就好象我在加一样.不知这样是否可行.想问问各位前辈是否有了解的.就是加拿大要求pr担保团聚必须在加是为什么.他们还要具体联系担保申请人么?

谢谢!
 
真的不行吗?我也是和楼主一样的情况,没有别的办法吗?
要是有办法,你认为那么多人受分居之苦,是为什么?他们傻吗?不信,自己看官方规定,不信官方规定,你就自己去试试好了,没人拦着你们。:wdb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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